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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出台 涉民生案件 审理答疑


    南方日报讯 (记者/祁雷 通讯员/潘玲娜)快递哥与物流公司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房抵债协议是否有效?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新型案件不断涌现,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疑难问题的解答》等五项涉民生案件审理答疑相继出台,许多涉民生领域的热点案件的裁判标准得以明确。

    今年以来,广东高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以问题为导向,围绕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深入调研,出台“劳动争议答疑、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第三人撤销之诉”五项审理答疑。这五项审理答疑涵盖劳动关系确认、企业搬迁引起劳动合同变更、房屋买卖合同格式条款、一房多卖、未获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合同效力、第三人撤销之诉审查范围等涉民生热点、难点。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房地产、建筑行业健康发展,坚持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维护用人单位生存发展并重,依法调整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冲突,鼓励交易、保障安全等审判理念,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

    据了解,指导意见从操作层面为统一裁判尺度、准确适用法律提供参考,有助于提高审判效率、减少当事人诉累。如劳动争议审理答疑的修订历时1年多,经过了与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工商联、企业联合会等多家单位的研讨,主审法官会议多次修改,并充分征求下级法院的意见,归纳出23个问题解答,及时回应了新经济模式下支付方式、劳务派遣等疑问。如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明确开发商工程竣工验收后需到主管部门备案的规定,该论证历时3年,多方征求意见,综合考虑并未明显加重发展商的义务,且在司法实践中效果较好。

    “这五项‘审理答疑’每个条文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操作性,抓住了法官审理相关民事案件的新问题,对统一全省法院裁判尺度具有重要意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谭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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