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稿”已公布,市民可在9月1日前提交意见或建议
东莞时间网讯 近日,东莞市法制局公布了《东莞市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草案提出,东莞新建或改建的居住区里要有相对应的配套学校或者幼儿园!
那么具体管理办法是怎么样的呢?
/具体办法/
1.新建、改建居住区要有配套教育设施。
2.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是不可以侵占、破坏教育设施用地的。
3.办法还明确,这些配套的学校或者幼儿园必须是公办性质或者普惠性的,不“高价”不“贵族”。
4.已建或在建的居住区教育设施要开展整治。
5.不得虚假宣传购房可赠送学位等信息。
/意见征集/
这份办法只是意见稿,所以里面的条例都处于“待定”的状态,大家对此又有没有什么想法,可以按照以下渠道进行建议,注意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日。
1.登录东莞市法制局(http://sffzj.dg.gov.cn),通过网站上的“立法立规征求意见”栏目提交;
2.邮寄至东莞市鸿福路99号东莞市法制局法规科(邮政编码:523888);
3.传真:(0769)22831357;
4.电子邮箱:sfzjfg@dg.gov.cn;
注意: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据东莞日报教育学堂
梅林劳务公司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