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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何保护孩子少受伤



  日前,浙江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主办了“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归属之法理基础与实务规则研讨会”。会上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一声长叹,“打了30年婚姻官司,抢了30年的娃”。

  孩子之争,究竟惨烈到什么程度?在抚养权的争夺上,我们正确的打开思路应该是什么?我亲爱的小孩,婚姻破裂中最受伤的一方,该如何来保护你?

  不过,在面对“什么是对孩子最好的”这个问题时,对孩子来说,问题的终极答案一定是“在一起是最好的”。

  本报首席记者 肖菁/文 王璐/制图

  为抢孩子,她潜伏了一个月

  在公婆家对面租房

  但凡做过婚姻家事案子的律师和法官说到夫妻抢娃都有一堆惊心动魄的案例,但是浙江省婚姻家庭法学会会长、浙江乾衡律师事务所主任柯直2016年办过的那一起,还是让大家都倒吸一口凉气。

  抢娃大战发生在离婚官司的“缓冲期”。所谓“缓冲期”是指离婚官司通常第一次起诉法院一般不会判离,如果夫妻俩感情不能修复的话,可以在六个月之后再度起诉。

  夫妻俩有个4岁的儿子,在第一次女方提起离婚被驳回以后,突然有一天,爷爷奶奶把孩子带回富阳老家一去不返。女方赶去被挡在门外。

  后来,做微商代销的女方索性偷偷在公婆家对面租下了一小间房,一边守着网上的生意,一边密切监视对面公婆家动态。终于有一天,基本上就是一个婆婆带着孙子出门打酱油的机会,女方直冲下楼,抢过儿子,塞进车里,飞驰而去。

  再后来,男方带了几个人又赶到东阳女方家中,从丈母娘手中抢回了孩子,丈母娘报警,同村好几个村民自发帮忙,要把孩子给抢回来,就在这个过程中,有一位村民不幸被车撞身亡。

  男方来一车人抢娃

  然后换了号码换了锁

  老公无精症,她用医院精子库的精子,经历了三次人工授精两次试管婴儿,终于得到了一个孩子。没想到在离婚官司起诉期间,夫家来了一车五人,婆婆将孩子强抱过去,快速离开。她赶紧报警,警方认为这是家庭纠纷,没有受理。之后婆家换了门锁,老公换了电话。她经常晚上去婆家小区,看着窗户里的灯光,屏住呼吸听有没有孩子的声音,但是,没有。就这样,两年五个月,她再也没见过孩子。

  最近法院一审将孩子判给了爸爸,考虑因素有“孩子跟父亲生活了将近三年,对现有的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较为熟悉”,“男方丧失生育能力”等。

  女方几近崩溃,目前案件在二审中。钱江晚报在2017年12月27日报道的这个案子引起了社会热议。

  离婚官司里强抢孩子

  有时能占优势

  这种抢不是在法庭上抚养权的争夺,而是现实生活把孩子抢到自己身边,剥夺对方的抚养权甚至是探视权。浙江律师事务所主任柯直说,现有法律存在“潜在倾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明确,“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可予优先考虑。”换而言之,法官在判决抚养权时,更倾向于与孩子暂时居住的一方。受此影响,离婚双方自然想千方百计“抢孩子”,进而实现“子女随其生活”,以此作为争取获得抚养权的重要途径之一。

  而柯直说的那起案件,最后法院将孩子判给了女方,后来还是女方抢夺成功,和孩子亲密生活了半年,法院的判决与此有一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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