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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一女子偷渡到澄迈贩卖毒品被省一中院数罪并罚判刑2年2个月


  天涯法律网讯(张余武 马润娇)越南一女子偷越国境到澄迈贩卖毒品,省一中院近日一审判决被告人LE THI THU HANG贩卖毒品罪、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
  今年2月25日,LE THI THU HANG在澄迈福山镇长安路租住的出租屋门口处,贩卖2包毒品给唐某,得款人民币100元。双方交易完后,被民警当场抓获,缴获毒品疑似物2包、人民币100元及手机1部。因患病不适宜羁押,该女子被澄迈公安局于次日取保候审。

  3月21日,LE THI THU HANG在澄迈金江镇文明路贩卖1包毒品给吴某,得款人民币100元。双方交易完后,被民警当场抓获。民警缴获毒资100元、手机1部、毒品疑似物1包。

  省一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LE THI THU HANG无视中国法律,贩卖毒品海洛因2次,共计0.2克,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LE THI THU HANG违反中国出入境管理法规,非法入境被行政处罚并于2016年12月20日被遣送出境后,又于今年2月12日再次偷渡入境,构成偷越国境罪。省一中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时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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