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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地退化得到遏制 草原生态趋势向好

  我省广阔的草原具有强大的生态维护功能,在水源涵养、保持水土、防治土地退化、保护湿地和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主体作用,其生态战略地位极其重要,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

  这些草地又是全省近百万牧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草地畜牧业是牧民赖以生存的支柱产业,合理保护草原、改善草地生态环境、促进草地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是全省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2013年以来,全省共投资31.21亿元,建设草原围栏220万公顷,草原补播改良53万公顷,治理黑土滩30万公顷、沙化草地0.13万公顷,防治草原鼠害390万公顷、草原虫害109万公顷、草原毒草15.46万公顷。

  2013年,三江源生态保护建设一期工程圆满收官,累计完成投资47.6亿元,主要实施了草原围栏、草原补播改良、黑土滩治理、草原鼠害防控以及牲畜暖棚、贮草棚、草原防火等建设项目。

  2014年二期工程全面启动。截至目前,共落实投资17.7亿元,主要实施了黑土滩治理、草原有害生物防控、草原围栏、草原补播改良、人工饲草地及生态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

  2014年,全省启动实施《祁连山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规划》,已完成农牧项目投资4.75亿元,主要开展了黑土滩和沙化草地治理、草原有害生物防控、草食畜牧业发展、农村能源建设、草原围栏、草原补播改良、人工饲草地建设等项目。通过退牧还草、退化草地治理、草原鼠虫害防治等综合措施,全省草地生态环境退化的趋势得到遏制,草地生态环境趋好。

  在国家农财两部的支持下,我省自2011年起,实施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对牧户的补奖额度实行封顶和保底“两结合”,制定出台了禁牧和草畜平衡、补奖资金使用及绩效考评等管理制度和办法,保证了政策落实在阳光下运行。

  从2016年开始,在试点基础上在全省开展绩效考核,补奖增量资金与牧民草原生态保护责任、效果挂钩,对履行禁牧和草畜平衡义务,绩效“四挂钩”的管理新机制。目前,全省共落实禁牧面积0.16亿公顷、草畜平衡面积0.15亿公顷。

  2016年开始新一轮年补奖资金24.1亿元,涉及全省草原牧区6州2市42县(市、区、行委)的21.54万牧户、79.97万人。率先在全国建立了草原生态补奖绩效考核管理机制和草原管护员队伍,聘用管护员近4万名,对全省禁牧和草畜平衡区草原实施有效监管。

  为进一步完善和稳定草原承包关系,结合草原补奖政策落实,全省共落实草原承包面积0.4亿公顷,草原承包完善工作有效调动了广大牧民保护和合理利用草原的积极性。

  2015年在刚察、贵南2县的4个村,我省开展了草原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2016年结合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改革试点,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国家公园曲麻莱、治多、杂多、玛多4个县的4个村,共在6个县8个村继续推进草原确权承包登记试点工作。并印发了《规范全省草原承包经营权指导意见》,完善规范草原流转程序,建立健全草原流转服务机制。

  据统计,牧区6州流转草原共0.1亿公顷,其中,转包12.13万公顷,转让0.76万公顷,互换0.6万公顷,出租34.6万公顷,入股495万公顷。目前,全省6州2市42个县(市、行委)完成了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共划定基本草原面积3205万公顷,占全省天然草原总面积的87%。

  近年来,我省在全国率先推进草原生态畜牧业建设,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第一个草地生态畜牧业试验区。实现了883个纯牧业村生态畜牧业合作社全覆盖,开展了合作社能力提升、能繁母畜补贴、优化畜群结构、推广高效养殖技术、大学生村官领办等工作。

  同时,全省加强牲畜棚圈、贮草棚、围栏等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标准化生态有机牧场建设、冷链销售设施建设、有机产品追溯平台建设,依托牧民合作经济组织为载体,按市场化要求,优化生产布局,调整畜群和畜种结构,合理配置生产要素,有力促进了草地传统畜牧业向规模化养殖、集约化经营的现代生态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

  目前,全省已组建961个生态畜牧业合作社,牧户入社率和牲畜、草场整合率分别达到72.5%、67.8%和66.9%,其中从天然草原转移到合作社或养殖场进行舍饲半舍饲养殖的牲畜达324.8万羊单位,减轻了天然草原放牧压力,草原生态保护成效得到了有效巩固。

  从2015年开始,我省选择民和、天峻、门源、互助、湟源、贵南县6个国家级和囊谦、班玛、泽库县3个省级草牧业试点县,开展种养结合、草畜联动、农牧互补、循环发展以及退化草原改良、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等试点工作。

  通过试点,探索建立了饲草料生产、加工、储备体系,形成了“园区+企业+合作社+农户”、“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合作社+基地+牧户”等多种发展模式。以企业、合作社规模化种植加工为主、牧户种植为辅东西联动、农牧结合的草产业格局逐步形成。

  2013年以来,我省在青南地区16个县以州县饲草料贮备站为重点,累计完成贮备防灾抗灾饲草料7万吨。建成州级饲草料贮备中心3处、6250平方米,县级饲草料贮备站17个、2.36万平方米,饲草料贮备范围从原来的3州9县18乡扩大到现在4州16县46乡,初步建立了州、县、乡、村及牧户五级饲草料贮备体系。

  近年来,全省先后出台、修订了《青海省实施

  在强化草原监管和监测预警方面,在全国率先建立了草原管护员队伍,全省草原管护员人数达到近4万人,全面开展草原核查监管,大力推行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全省草原超载率控制在5%以下,总体实现草畜平衡。

  截至目前,全省办理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手续的160家,征收草原植被恢复费1527.49万元。累计查处各类草原违法案件248起,结案205起,结案率82.7%,维护了广大农牧民的合法权益、保护了生态环境,促进了社会稳定。

  为加快推动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我省率先在全国开展了草原承包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制定出台了《青海省规范草原流转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纠纷仲裁体制机制和草原流转风险防范机制,规范草原流转程序。(罗连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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