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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多部门联动执法,加大对污染源点监管

  随着我市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发布,各区(县)、多部门同步采取应急措施,加大对污染源点监管,对超标排污企业,一律依法严厉查处。这是12月20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的。

  根据市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研究,我市于12月20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并向公众发布。按照应急措施,12月20日零时起,各区(县)、多部门联动执法,加大了对垃圾焚烧、施工工地及工业企业等污染源点监管力度。

  “我市地形南高北低,落差近300米,城南东南风扰动,城北西北风加强,风带复合影响使得南晴北雾,加之温度降低,逆温层深厚且持续下降,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乌鲁木齐市污染控制中心高级工程师李沫说,受到地形及气象条件等因素影响,导致了此次持续的空气重污染过程。

  李沫介绍,就12月20日来看,上午随着东南风,污染带向北推移,城北污染较重,城南则轻,空气能见度较高;下午,随着偏北风,城北堆积的污染向南推移,全天空气质量仍处于重污染状态。

  按照《乌鲁木齐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4个预警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及红色预警。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分别采取相应的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应急措施、强制性应急措施三项措施。

  乌鲁木齐市环保局大气环境管理处处长张欣说,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期间,除提醒、建议并倡导公众应做好健康防护,避免户外活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等,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各项应对措施,并同步加大工业企业监管。

  “禁止露天焚烧垃圾、秸秆等,加大对施工工地及工业企业等污染源点的巡查力度,确保达标排放。”张欣说,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超标排污企业,一律依法严厉查处。

  随着我市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发布,各区(县)、多部门同步采取应急措施,加大对污染源点监管,对超标排污企业,一律依法严厉查处。这是12月20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的。

  根据市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研究,我市于12月20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并向公众发布。按照应急措施,12月20日零时起,各区(县)、多部门联动执法,加大了对垃圾焚烧、施工工地及工业企业等污染源点监管力度。

  “我市地形南高北低,落差近300米,城南东南风扰动,城北西北风加强,风带复合影响使得南晴北雾,加之温度降低,逆温层深厚且持续下降,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乌鲁木齐市污染控制中心高级工程师李沫说,受到地形及气象条件等因素影响,导致了此次持续的空气重污染过程。

  李沫介绍,就12月20日来看,上午随着东南风,污染带向北推移,城北污染较重,城南则轻,空气能见度较高;下午,随着偏北风,城北堆积的污染向南推移,全天空气质量仍处于重污染状态。

  按照《乌鲁木齐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4个预警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及红色预警。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分别采取相应的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应急措施、强制性应急措施三项措施。

  乌鲁木齐市环保局大气环境管理处处长张欣说,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期间,除提醒、建议并倡导公众应做好健康防护,避免户外活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等,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各项应对措施,并同步加大工业企业监管。

  “禁止露天焚烧垃圾、秸秆等,加大对施工工地及工业企业等污染源点的巡查力度,确保达标排放。”张欣说,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超标排污企业,一律依法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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