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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最美法警妈妈”:把被告人的孩子当成自己的孩子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王晋龙)9月23日上午,山西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区域,一名幼小的婴儿在大声啼哭。此时法庭内,正在审理晋中市龙泉生态木林庄园和魏某某等34名被告人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孩子的母亲李某某是被告人之一,正在法庭上接受审判。

等不来乳汁的小家伙啼哭不止。巧的是,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郝利娜刚好做了新妈妈,正处在哺乳期。这位年轻美丽的警花,毫不犹豫地轻轻接过孩子,找了个僻静之处,跟喂自己的孩子一样,为啼哭的婴儿哺乳。饿坏了的小家伙,立刻停止了哭声,猛喝了一阵后,孩子睡着了,依偎在“妈妈”的怀抱里。

这一看似平常的举动,令在场的警员都十分感动,孩子的父亲也感动了,更加感动的是孩子的母亲——被告人李某某看到这一幕,一直在流泪。最后宣判前,看到“法警妈妈”温柔慈爱地给她女儿喂奶的照片,她掩面哭泣、连声忏悔。

法警郝利娜在接受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当时并没有想太多,就像平时一样。

“有的当事人并不知道未成年人不能进入法庭,会把孩子带来。这种情况下,我们法警都会帮忙照看。这个宝宝才四个月,她的妈妈在开庭,没有办法及时哺乳,宝宝一直在哭闹,大家都特别担心。我是一名新妈妈,更能切身地感受到被告人李某某心中的焦急,就想着尽自己的所能,尽快地帮助安抚这个小宝贝。我相信,每个警察都会这么做。”郝利娜说。

据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了解,今年初,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假如我是当事人”活动,法警郝利娜是该活动的一位忠实践行者。此次活动旨在通过向宪法宣誓、中青年法官辩论赛、与当事人座谈等一系列特色活动,切实培养法院干警换位思考的意识和司法为民的情怀,不断塑造人民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晋中司法人的温暖与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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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时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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