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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前“内部停车场”被依法拆除

延安实验中学(以下简称“实验中学”)违法占道设置“内部停车场”,交警连下三次整改通知仍然无动于衷,华商报曾连续报道此事。12月1日上午,延安交警对实验中学门前东侧违法占道的护栏依法强行拆除,拆除后,交警口头通知实验中学,要求在7天内自行拆除西侧护栏,对此,实验中学不予理睬,12月8日上午,交警依法拆除西侧的违法占道护栏。
  交警下达三次通知
  实验中学无动于衷
   今年7月份,华商报接到市民反映称延安实验中学门前违法占道多年,将五六十米长的非机动车道两头设置护栏,围起来的区域仅用于停放学校内部车辆,成了一个“内部停车场”,华商报曾连续报道此事。
   由于迟迟无法整改,11月23日,华商报再次报道这一事件,报道刊发后,延安市公安局交警一大队积极作出回应,第三次向实验中学发出整改通知,整改最后期限为11月30日,面对第三次整改通知,实验中学仍无动于衷。12月1日,延安市公安局交警一大队组织执法人员依法拆除东侧占道护栏,并口头通知实验中学,要求学校7日内自行拆除西侧护栏,对此,实验中学既不到交警队说明情况,也未自行拆除违法护栏。12月8日上午,执法人员对实验中学西侧的护栏依法拆除。
  道路功能恢复
  交警将设置交通标识
   12月8日上午,执法人员拆除实验中学西侧护栏时,有学校工作人员出来交涉,希望能暂停拆除。执法人员表示,在连续下达整改通知和口头通知后,实验中学并未到交警队说明情况,也没有按期实施整改,无权干涉正常执法。此后,在执法现场围观的学校保安散去,上午12时许,实验中学西侧护栏拆除完毕,这一处违法占道行为被彻底纠正。
   参与执法的延安市公安局交警一大队秩序中队中队长王杰表示,实验中学这种做法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根据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希望大家能引以为戒。道路功能恢复后,将在此处设置相关的交通标识,在必要的情况下,如果学校提出一些临时的安全需求,警方也会配合学校的安保力量,维护好学校门口的秩序。
   据了解,在拆除违法占道护栏的过程中,警方多次下达整改通知,学校拒不整改,作为主管部门的市教育局对此是否知情,截至发稿时,教育局对此未予回应。 华商报记者 张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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