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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评反杀案:每次法治进步都离不开民众力量

  原标题:法制日报评“宝马男被反杀案”结果:尊重民意和尊重法治相统一,让正义得以及时实现)

  “法制日报”公号9月1日消息,今天(9月1日)下午,针对备受舆论关注的宝马车主持刀砍人反被杀的案子,昆山市公安机关发布公告:以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为由对该案作出撤销案件决定。

  1、这是一个公正的结论,回应了民声,符合了民意,我们要为昆山警方的勇气与担当点赞。

  第一个赞点在警方尊重法律、尊重民意上。昆山这个案子,由于案情离奇且是非清楚,在一瞬间就点爆了舆论,而且舆论几乎是一边倒,这对司法机关是一次重大考验。任何一个热点司法案件都可能会引发民意对法律的争议。从根本上讲,法治与民意是高度统一的,把两者对立起来,以民意对抗法治,或者以法治压制民意,都是与两者的误解和曲解。昆山警方在这个案子的处理上实现了法治与民意的高度统一,讲法更讲理,值得点赞。

  第二个赞点在警方的通报及时且不回避问题上。发生引发全国舆论高度关注的热点敏感案件,当地公安机关压力最大,一些公安机关往往会采取拖延的政策,期望用“拖”字诀来减轻警方的压力。但结果常是越拖越让人们对警方产生不信任。这次昆山警方没有拖,而是非常及时地回应了人们的关注,从发案到拿出结论仅用了5天的时间,这种高效率的办案作风值得点赞。

  纵观整个通报,我们发现,通报内容十分详实。以往一些警方的通报常常是了了几句,每句看上去也是语焉不详,让人看了会生出更多的猜疑。而这次昆山警方不一样,通报的内容十分丰富,不但分析了此案中的法律点,而且对由此案引发出来的公众关注的热点敏感问题没有回避,直接给予回应,比如死者刘海龙到底是不是黑社会?他哪里来的钱买豪车?以及他的见义勇为证书是怎么来的?这些问题看似与案情无关,但因为已成为舆论焦点,事关社会公平正义,所以就不能避而不谈,必须给公众一个交待。

  昆山警方在这一点上做得很好,体现了以民意为导向的警务理念,值得点赞。

  第三个赞点在警方的勇气与担当上。此案的焦点是于海明的行为到底是正当防卫,还是由防卫过当导致的故意伤害?虽然舆论一边倒地认为是正当防卫,但也不乏不同的声音。在巨大的争议中,警方该怎么办?

  事实上,罪与非罪的判定可以等待法院的结论,警方出于自保的目的,完全不必让自己冲在第一线,把自己架在火上烤。但是警方没有这么做,而是主动承担了自己的责任。警方在侦查查明的事实基础上,与检察机关及时沟通,听取检察机关的意见,最后作出了正当防卫的结论。

  对热点敏感案件及时作出结论,对于尽早平息舆论具有重要的意义。事实上,舆论持续的时间越长,越容易生出各种猜疑和谣言。我们知道著名的邓玉娇案,舆论就是从警方的介入开始,迅速发酵,根本等不到司法审判,舆论就已经形成了高潮,最终给政府和司法机关的形象带来了极大的伤害。所以,如果警方不担当,事件很可能会走向难以控制的局面。

  为此,我们必须要点赞,这个事情干得漂亮!

  2、然后,我们再回看这个事件,从这起案件中我们究竟看到了什么?

  从网传刘海龙可能涉黑引发网友广泛关注中,我们看到了什么?

  案件发生不久,便有媒体曝出了刘海龙劣迹斑斑,前科累累,更有人说刘海龙是属于某社团的涉黑组织成员,但媒体随后证实,网传的这个社团早在2017年3月底就被警方打掉,而刘海龙也和该社团无关。

  今天(9月1日)的警方通报更是对此有了明确的答案:公安机关目前未发现刘海龙有涉黑犯罪行为。

  为什么人们会如此关注刘海龙的背景是否涉黑?

  这是因为人民群众对黑恶势力犯罪的深恶痛绝,关注的背后既是本能的反应,更是出于对安全感需求的同理心;黑恶势力侵害的不仅仅是某个个体,而是整个社会,影响的是人民群众的生活秩序和社会环境。

  而就在当前,国家对扫黑除恶的决心和力度前所未有。今年1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近日,由正部级官员挂帅的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正密集进驻10个省份督战扫黑,此外,公安部宣布对22起重大涉黑案件挂牌督办,并发出A级通缉令通缉重大涉黑人员,扫黑除恶正呈现“组合拳”态势。

  扫黑除恶的强大攻势和依法严惩的高压震慑已经形成,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司法定会有效遏制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社会正气、改善治安环境等积极成效定会日益显现,人民群众安全感定会日益增强。

  从全民广泛讨论于海明是否适用正当防卫中,我们看到了什么?

  媒体发起的“宝马男追砍电动车主遭反杀,杀人者是防卫过当吗?”微博投票中,参与人数达33万人,其中86.4%的网友选择了正当防卫的选项。

  于海明到底适用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刘海龙肯定不会想到,在他死后会给全社会留下一道全民热议的法律题。

  自案件曝光,“于海明是否适用正当防卫”的讨论一直在持续,除了普通网民,也有专家学者、律师,甚至是法官、检察官等社会的各个阶层,都在以自己对法律的理解展开激烈的争辩。

  如今,司法机关依法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作出了公正的裁决,于海明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汹涌讨论的背后除了像之前媒体说的代入感外,更重要的是民众法治意识的提高。对于事件的讨论,虽以不同的角度展开,但并没简单的喊打喊杀式怒骂,更多的是理性化的分析讨论,不仅知其然更要得知其所以然,大家不仅仅去见证去期待,更是直接参与其中,正当防卫的概念是什么?构成要件是什么?法律究竟是怎么规定的?

  我们必须承认,真理只有越辩越明,司法机关也定不会忽视民众的声音。又一次,案件最终的讨论都回归到法治的框架,幸哉!

  官方回应一直引发广泛关注和讨论中,我们看到了什么?

  “宝马男被反杀案”中,官方微博对事件的回应从一开始就引起网友的广泛关注,无论是对官微中“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等法律名词,还是官微在讨论正当防卫问题时,发出“正当防卫主要靠跑”的言论等等都引发了网友们的广泛热议。

  如今,我们再来看昆山市公安局和检察院的最新通报,不仅有侦查认定的事实、案件定性及理由、更是对舆论关切的四个相关问题有了明确的答复。一经发布引发网友无数点赞,因为他们想知道的都在这里,解渴!

  回头看,我们不免看到,通报的信息是否翔实,说理依据是否充分,越来越被网友所重视。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需求越来越强烈,网民对官媒发声的准确性和专业性有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我们不免看到,在社会矛盾已经转变的新时代,政法机关亟需进一步提高政法宣传舆论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这就意味着政法机关要有更坚定的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恨、最怨、最烦之事的决心,才能真正与人民群众站在一起,得到他们的支持和认可。

  如同******对新时代政法工作批示的那样:政法工作必须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彰显人民至上,作为政法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民心是丈量工作得失成败的尺子!

  3、有人说,网络是健忘的。无论是怎样的讨论,总会在时间的冲刷下重归沉寂。看似“精彩”的刘海龙一生已经结束,他的“都市传说”也将很快被遗忘并湮灭于笑谈中。

  但“宝马男被反杀案”带来的意义,却注定不会结束。

  在这起案件中,我们看到,网友们并非盲目地对挡在情感洪流前的一切喊打喊杀,他们在运用着朴素的正义感,进行着朴素的责任划分。可以说,每一次法治进步同样离不开民众的力量!

  在这起案件中,我们看到,无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无论是涉黑涉恶,还是对官方通报的关注,无数网民们真真切切地用法治思维在讨论。可以说,每一次热点事件,都能成为一堂全民的法治公开课!

  从2003年的孙志刚案最终导致废除收容审查制度,到如今于海明案让我们对长期处于“认定模糊地带”的法律概念——正当防卫,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我们相信,每一位有着最朴素正义观的人民群众,在一起起个案中共同提升了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我们更相信,法律从来不是冰冷的,而中国司法也必将在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中,温暖而坚定地前行!如同******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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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宝马男砍人反被杀 警方认定骑车男属正当防卫

 

责任编辑:张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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