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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届人大工作巡礼之监督篇】聚焦民生加强监督五年7场“考试”询问政府

  华龙网1月24日6时讯(首席记者 徐焱)对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情况、“一府两院”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在过去五年时间里,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坚持问题导向,注重针对性、连续性和有效性,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

  据统计,截至目前,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已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58项,开展工作评议2项、专题询问7项,对18件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检查,主任会议听取了20件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的汇报,审查规范性文件580件,推动了民生改善、生态文明建设,让人民群众有了更多获得感。

  五年开展7场专题询问 聚焦民生热点问题

  “部分贫困地区群众的饮水仍以分散供水为主,饮水安全难以保障,对此你们将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这是2016年夏天,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全市脱贫攻坚联组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重庆市大宅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贺学均提出的问题。

  “我们计划用两年时间全面解决1919个贫困村、48万户、160多万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同时,以水源保障为前提,综合采取提升城镇供水能力向农村管网延伸、水厂联通、新建标注化水厂、新建集雨池4大工程措施,对工程措施不能解决的地方,结合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加以解决。”做出回应的,是时任市水利局副局长的***江。

  像这样一问一答的交锋,频繁出现在那场联组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常委会的市人大代表当“考官”,市政府领导带领11个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当“考生”。“考官”们就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医疗扶贫、金融扶贫等措施落实情况和农村公路交通提档升级、农村贫困地区饮水安全等问题展开询问,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切实做好脱贫攻坚工作。

  这种会议的形式叫做专题询问,是人大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专题询问前,市政府领导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除了会议主题外,对具体会问什么问题并不知情,询问情况还通过华龙网向公众直播。因此,对于政府来说,专题询问无异于一场考试。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专题询问并不止于“答”,不仅要答得出,还要做得到,督促问题整改,才是最终目的。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追踪督查下,政府及部门工作落实很及时,效果逐渐显现,赢得代表和老百姓点赞。

  如对农村饮水安全和山坪塘整治专题询问后的第二天,市水利局就召开专题会议,对询问中提出的问题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市政府为此投入5.3亿元水保资金,在沿库、沿路、沿河地带植树建生物隔离带,对山坪塘、水库进行改造和整治。市人大随后还进行了跟踪督办,监督政府落实整改,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

  而在专题询问财政工作上,针对市级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市人大常委会督促政府及财政等市级部门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程序。目前,已全面公开预决算信息,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让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老百姓心中有数,监督政府依法行政、科学理财、民主理财。

  2016年5月专题询问食品安全情况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完善地方食品安全标准,加强对生产企业、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的食品安全监管,加快推进针对我市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的地方立法。目前,《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已经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于去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统计数据显示,五年时间里,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达到7次,主题涉及农村饮水安全、水污染防治、脱贫攻坚、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无一例外都和民生相关。市人大常委会方面相关负责人表示,专题询问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市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安全感、获得感。

  此外,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开展工作评议、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检查也是通过监督解决民生问题的途径。如在生态环保问题方面,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就先后3次听取审议了关于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气象法、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开展三峡库区水环境保护情况、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等调研,开展环境保护世纪行活动,推动改善和保护我市生态环境。为保证“舌尖上的安全”,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努力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在教育方面,则先后开展义务教育条例执法检查、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等调研,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提高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良好的企业发展法制环境是降低市场运行成本、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发展环境的重要保障。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引入第三方独立调查,针对性地进行企业发展法制环境评议和监督,不仅给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也为重庆依法治市写下蓝本。

  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与区县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了对政府关于企业发展法制环境工作的专项评议。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主持召开各类专题座谈会24次,听取了政府相关部门、专家学者和240余家企业的意见;委托西南政法大学对市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74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委托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抽样调查900家企业,委托区县人大对10000余户企业开展问卷调查,并将评议过程中发现的96个较大问题通报市政府,推动政府废止涉企规范性文件163件、公开291件、提出整改措施221项、出台179项规定和办法,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释放了企业发展活力,优化了企业发展法制环境。

  记者了解到,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先后3次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了企业发展法制环境工作专项评议。同时,主任会议听取了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地方性法规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的专项汇报,促进了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提升了政府治理法治化水平。

  备案审查有错必纠 五年审查规范性文件580件

  提到法治政府的建设,还有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还进一步提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

  规范性文件就是我们俗称的“红头文件”,和老百姓的权利义务直接相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则是指文件制定机关将其制定的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按照法定期限和程序报法定机关备案,由接受备案的机关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修改或者撤销处理的法律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宪法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法定职责,对于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人大依法履职和保障公民权利具有重要意义。

  在这一工作上,重庆是如何开展的?记者了解到,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各报备主体积极履行法定职责,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合法性审查、公开、报备等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工作,为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推动依法治市作出了积极贡献。

  从刚刚过去的2017年来看,去年共接收四类报备主体报备的文件229件,作为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的有220件,其中,市政府规章8件,市政府文件24件,市政府办公厅文件65件,区县人大常委会文件114件,其他9件。不符合备案登记条件,未作为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的9件。按照文件发布后30日内报备的时限要求进行统计,市政府及其办公厅规范性文件报备及时率达到100%。

  据了解,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与区县人大联动,开展了对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专项评议。通过评议,督促市政府及部门、区县政府对直辖以来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共废止规范性文件7105件,确认有效的文件6220件。2016年、2017年持续跟踪评议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市政府将规范性文件全部上网公开,未公开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将市政府办公厅、市高法院、市检察院规范性文件纳入报备范围,实现了审查范围全覆盖。

  统计数据显示,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共审查文件580件。其中,备案审查工作机构直接审查176件,同步审查404件。截至去年12月31日,市人民政府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计1320件;市政府各部门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588件;各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509件;各区县人民政府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3942件。

  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市人大常委会除了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外,还按规定接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某一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审查建议,依法启动审查工作。备案审查制度提供了人大常委会与公民、组织密切联系的渠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性的重要体现。

  “本届在备案审查工作中迈出了一大步,摸清了全市规范性文件的‘家底’。”该负责人称,目前,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的建设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已完成系统网上报备功能的软件开发和内部测试,预计今年年初即可实现各报备主体的网上报备工作。信息平台的建立运行,将建立完善权威的规范性文件库,大大提升各报备主体的工作效率,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参与规范性文件审查的参与渠道。

  盯紧政府的“钱袋子” 预算审查监督更刚性

  去年10月20日下午,市水利局局长吴盛海带领财务处、规计处等负责人到市财政局,参加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公开评审会议。此次评审会由市人大、市审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人员组成的专家小组联合评审。

  按照评审规程,水利局负责人对部门职能职责、重点工作、项目申报的必要性、立项依据、预算标准、预算需求和绩效情况进行了详细报告。评审组专家对申报的二级项目逐一询问,最后,还要经过专家组评审合议、投票通过,申报的各个预算项目才能算“过关”。

  这正是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更规范、更科学、更刚性的体现。2016年9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新规定自去年3月1日已开始施行。

  记者注意到,市四届人大换届以来,在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上不断发力,除通过修订法规细化相关监督措施外,在工作开展上扎实开展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探索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市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制度,为人代会审查批准预算草案提供了有益参考。

  要做好预算审查监督,不断推进预算公开是关键。据统计,市四届人大成立以来,公开范围已从2013年的83个部门增加到2017年的245个部门,公开内容更加细化,公开方式也实现了常态化。

  据了解,四届人大在做好市人代会审查批准年初预算,常委会审查批准预算调整、决算,审议审计工作报告等工作基础上,还紧扣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重点,探索创新,不断深化和完善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先后对市交委、市民政局等15个市级部门的预算进行了重点审查,同时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决议、开展调研等方式,突出对地方政府债务、国有资本运营、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过去五年时间里,市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审计工作的监督方面也不断加强,2015年,督促市政府在审计报告中对查出问题的部门和单位进行点名,并列出问题明细表;2017年,推动政府列出38个区县使用上级重点专项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明细表。从2016年开始,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有效促进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推动了加快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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