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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海口)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1D30050        海口秀英区长流美楠村存在资源环境被严重破坏现象,该村原始高山石头被挖光形成了深坑(有的被挖到地下几十米),有人用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填埋这些深坑,导致地下水和周边环境被污染;同时有村干部将该村的土地承包给商人老板建设红砖厂、塑料厂、混凝土厂,排放的废气污染空气,影响村民身体健康,村民意见很大。海口    水

    生态大气

    1.信访件反映的有人用建筑垃圾填埋深坑,把土地承包给商人老板建设混凝土厂的情况属实。信访件反映的用生活垃圾填埋深坑导致水污染和将土地承包给商人建设红砖厂、排放废气污染空气的情况不属实。

    2.美楠村一带目前有混凝土公司、环保砖厂及建筑垃圾消纳场等8个项目,现场未发现有采挖矿产资源现象,未发现塑料厂、红砖厂。

    3.现场有历史遗留矿坑1个,深度约10米,现场未发现尼龙袋、塑料袋等生活垃圾。该矿坑2015年经批准,现为秀英区建筑垃圾消纳场。该消纳场对消纳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回收、资源化利用,对建筑垃圾中分离出来的生活垃圾清运到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置。

    4.有3家混凝土厂,分别为海南海华混凝土有限公司、海南恒宝混凝土有限公司、海南晋业混凝土有限公司。恒宝混凝土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海华、晋业混凝土项目无环保手续。

    5.有3家环保砖厂,2017年9月4日秀英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对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的广胜公司的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为达标。

部分属实    1.加强对该历史遗留矿坑的管理,严禁收纳生活垃圾。

    2.对该区域项目用地情况正在规划落实。

    3.对无环保手续的项目正着手调查处理。

    4.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管控,如有发现盗采国家矿产资源、破坏林地等破坏环境行为,将依法处理。

无2D30055        群众对海口观澜湖旅游度假区生态破坏、污染地下水问题(D17059)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反馈的处理结果显示度假区没有污染环境,但实际地下水是受到了污染。群众补充举报:1.项目所在地原先是保护区(大部分是自然生态林、原始林等),度假区业主在没有林地采伐证就进行砍伐破坏;2.群众认为该项目是大型的政商勾结项目。项目所在地是海口地下水涵养区,受到污染却无人解决;3.该项目更为详尽的信息可询问海口市国土资源局、海口林业局、海南省环境科学院及国家环境发展中心。海口其他    1.经市发改委核查,备案项目不需审批,只需符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即可。

    2.经市环保局核查,球场运行对地下水影响甚微。

    3.经市林业局核查,有4宗未批先建项目。

    部分

    属实

    1.4宗未批先建项目已进行处罚,面积12.2033公顷,其中3宗由市林业局处罚,罚款共计1328159.52元,另1宗由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处罚(见市土环监察字[2008]422号)。

    2.海口市生态环保局将对该举报反映的问题加大地下水跟踪监测,如发现水质变化,将依法进行查处。

无3D30077       海口美兰区振兴南路与海府二横路交汇处有一违章建筑紧挨着美舍河,现出租用于开设洗车场、大排档、老爸茶、汽车修理厂等,担心其作业时污水会污染到美舍河。海口水    1.经核查,该处洗车场、大排档、老爸茶、汽车修理厂等污水排入紧邻海口美兰下洋兄弟老爸茶店的污水收集池,污水收集池中污水抽排至海府二横路市政污水管网,未发现污水排入美舍河的情况。

    2.美兰区城管部门在调查中发现,该处洗车场、大排档、老爸茶、汽车修理厂现场均无法提供该处建筑相关报建手续。建筑属于违法建筑。

    3.办件反映作业时污水污染美舍河情况不属实,但建筑属于违法建筑。

部分属实       美兰区城管部门已核实该建筑属于违法建筑,下一步将按法定程序对违建予以拆除。无4D30103       1.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群星村委会福安村鹅龙水库上游100米处有一个养猪场,排泄物堆放在猪场周边,散发很浓的臭气,下雨天,排泄物顺着雨水流进水库,污染水质。2.距福安村东面饮用水水井100米左右有8-10个养猪场,排泄物直接堆放在猪场周边,散发很浓臭气,影响周边居民(最近一家养猪场在橡胶园,距离村民居住区不到20米),威胁地下饮水安全。3.甲子镇青云路口对面新街东侧商铺后的排雨水沟因长期无人清理已被堵塞,沟内被排放未经处理的粪便水,散发很浓的臭气,影响沿线居民。4.甲子镇昌西村委会大昌村旁边一居民养了几十头牛和上千只鸭,养殖排泄物直接排到环村路上,散发的臭气,宰杀牛产生的废弃物也散发臭味,影响周边居民。海口大气水       1.甲子镇群星村委会福安村村民吴多召在水库旁建养猪场,养殖30只猪,18只羊,10只兔子,养猪场有异味,化粪池未加盖,容量不足,下雨天容易外溢入鹅龙水库(小二型灌溉用水库)造成污染。因此,信访反映的“排泄物堆放在猪场周边,散发很浓的臭气,下雨天,排泄物顺着雨水流进水库,污染水质”情况属实。2.甲子镇群星村委会福安村旁有8户村民进行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粪处理设备不健全,影响周边村民;但该村东面水井早已废弃,且村民饮用水使用的是九尾水厂提供的自来水。因此,信访反映的“甲子镇群星村委会福安村东面饮用水水井100米左右有8-10个养猪场,排泄物直接堆放在猪场周边,散发很浓臭气,影响周边居民,威胁地下饮水安全”的情况属实。3.未发现排污沟有堵塞和有异味。因此,信访反映的“排雨水沟因长期无人清理已被堵塞,沟内被排放未经处理的粪便水,散发很浓的臭气,影响沿线居民”情况不属实。4.甲子镇昌西村委会大昌村村民张昌涛在环村路边散养牛6只和圈养鹅59只,牛粪直排在环村路边,鹅粪直排在圈养地上,养殖排泄物污染周边环境情况属实。大昌村未发现私宰牛行为。因此,信访反映的“养了几十头牛和上千只鸭,养殖排泄物直接排到环村路上,散发的臭气,宰杀牛产生的废弃物也散发臭味,影响周边居民的问题”情况部分属实。5.甲子镇群星村委会福安村养猪户吴多召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在距鹅龙水库约30米处私自搭建300平方米的养猪棚从事养猪行为,养猪场清洗不及时存有异味,化粪池未加盖,容积小下雨天容易满溢入水库造成污染。6.甲子镇群星村委会福安村旁边的8户村民养殖户环保设施未完善,对猪粪的处理不当,存有异味,容易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7.甲子镇甲子墟新街东面排污沟上存有乱搭乱建的行为。 8.甲子镇昌西村委会大昌村村民张昌涛散养禽畜的粪便处理不当,存有异味,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部分属实    1.责令吴多召2017年9月20日前搬离并拆除猪舍,选址另建,距离水库500米以外。

    2.责令福安村8户村民2017年9月20日前对饲养的禽畜进行迁移,选址另建,做好环保设施,距离村庄500米以外。

    3.责令张昌涛2017年9月20日前对散养的牛必须进行圈养,牛、鹅圈养地硬化并完善环保设施。

    4.甲子镇对排污沟上的乱搭乱建于2017年9月13日前拆除完毕,9月20日前清理排污沟。并于9月20日前对福昌村和大昌村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整治。

无5D31001       1.海口秀英区长流镇长康路(从南海大道入口进入直走400米)路边有一砂场中转站(2017年7月开始营业)每晚10点到凌晨4点有大车进行装卸,每辆车作业约10-15分钟,两辆车间隔时间约一个半小时,作业时产生很大噪音,扰民。投诉人质疑该砂场中转站建设的合法性。曾向12345投诉未解决;2.海口秀英区长流镇长康路上有乱倒废土的现象,污染路面。海口噪声扬尘    经核查:

    1.筛砂场已停工,现场设备及砂堆已拆除并搬离路面,砂子正在逐步清运中。

    2.废土堆放来自于附近居民自建民房的建筑渣土。

属实    问题尚未整改完成:

    1.砂场设施已经拆除,现安排人员督促业主尽快将场内的设备及砂堆清运完毕。

    2.2017年9月10日废土已经清理干净。

无6D31018       海口龙华区丘海大道太平村有一个名为一民温市材料厂(生产腻子粉),产生大量粉尘,污染周边环境,问题已有3-4年。多次反映,但未得到解决。海口扬尘    1.经核查, 2017年9 月 10 日0 1 :18 分现场发现该腻子粉加工厂正在生产,在室内作业,但厂房大门敞开,生产过程中石粉加入纤维素搅拌而产生粉尘现象,户外未发现作业行为,负责人不在现场,待9月11日联系处理。

    2.2017年9月10 日9:00经调查,该单位现场未生产,没有配套的污染防治设置设施,厂房为四周封闭,户外没有作业设备,也未发现堆放腻子粉,负责人现场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但现场未能提供其他环评审批手续。秀英区环监局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勘察并进行调查取证。

属实    1.秀英区环保局对该单位腻子粉加工项目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责令其立即停止腻子粉加工项目的生产。

    2.属地永兴镇政府加强对该厂的巡查监管,确保该厂按照要求停产到位。

    3.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对厂房的粉尘进行封闭清理,不得敞开大门。

无7D31026       海口市美兰区亚希大厦一楼有一重庆老土老火锅店,每天营业时,烟气无组织排放,导致整个大厦都是呛鼻的火锅气味。海口大气油烟    1.2017年9月9日23:55分,美兰区城管局副局长许文军带领执法队员现场进行督办。9月10日10:00,美兰区城管大队案件室王运煦、区环保局工作人员等再次赶往现场进行检查。

    2.经核实,该火锅店已安装隔油池及油烟净化器,油烟管道是向地下延伸,直排进地下管道,未向高空排放。但群众反映的整个大厦内呛鼻火锅气味情况,是客人就餐时川味火锅特有的刺激性辣味经该店大厦内的侧门飘逸出去而导致,并不是油烟管道设置是否合理问题所致。群众投诉问题属实。

属实    1.针对该火锅店油烟管道未向高空排放、设置不合理问题。2017年9月10日,美兰区城管局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考虑到由于大厦高有22层,且高空排放还需沟通大厦物业,美兰区城管局要求该火锅店7到15天内整改完成,在油烟管道整改完毕前,不得进行油烟排放,如不能整改完成,将依法查处;2017年9月11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餐饮店处罚1000元;2017年9月15日将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2.关于环保备案问题,2017年9月10日,美兰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已现场要求该店负责人在落实油烟整改后自行网上登记备案。

    3.针对因客人就餐时火锅气味使大厦内的人呛鼻问题,美兰区城管执法局、区环保局已要求店主采取密闭措施防止气味弥散扰民。

    4.该火锅店业主当场表示愿意将按环保要求,并联系专业的环保公司对油烟管道问题和刺激性气味扰民问题进行积极整改。

无8D31034       海口市龙华区龙华路海口市附属医院、海甸岛五西路海口市人民医院、龙昆南路海南省187医院以及其他市县的医院,产生的医疗废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内,举报人称该行为不符合国家关于医疗废水排放的有关规定,国家明文规定医疗废水排放前要进行处理,处理合格后才可排放,还要将废水实时监测数据上传到管理平台。海口水    1.2017年9月9日23:00—次日凌晨,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已分别对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海口市人民医院、187医院等3家医院污水处理站出水进行采样监测。

    2.2017年9月10日上午,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检查现场发现,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污水处理站中用于调节池的2号抽水泵因胶带老化导致废水渗漏,渗漏的废水排入收集池后抽至污水站集中处理,再进入城市污水管网,未发现废水排入外环境的行为。

    3.医院环评审批未要求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目前上述3家医院均未安装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控设施,也无数据与自动监控平台联接。

属实    1.2017年9月12监测结果显示,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废水超标。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9月14日对该院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停止超标排放污染物,并依法对其进行立案处罚。

    2.针对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污水处理站中用于调节池的2号抽水泵因胶带老化导致废水渗漏问题,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对抽水泵故障问题进行修复。截至2017年9月10日中午,该院已对故障抽水泵进行检修,抽水泵废水渗漏问题已解决。

无9X30021       海口英利太阳能公司在海口西部狮子岭高地建设厂房,生产高纯多晶硅原料、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电池组件,形成的副产品四氯化硅大量沉淀在厂区内人工湖中,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每逢下雨,有毒液体顺着高地流入海口市永庄水库,使城市居民生活水源受到污染,严重危害广大群众身体健康。海口水    市生态环保局、海口国家高新区、秀英区生态环保局开展联合行动,第一时间到实地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该公司直接采购的高纯多晶硅用于生产太阳能电池、光伏组件,不生产多晶硅(其原料为四氯化硅),因此,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四氯化硅。英利公司厂区内无人工湖,投诉人所指的人工湖应该是指露天污水处理池。厂区内产生的所有生产废水全部集中到预处理池处理,处理池为钢筋水泥混凝土结构,按防水防渗处理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自建的污水预处理站处理后排入狮子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五源河,未发现有直接排向外环境情形。信访反映的“四氯化硅大量沉淀在厂区内人工湖中,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每逢下雨,有毒液体顺着高地流入海口市永庄水库”情况不属实。

    不

    属实

    1.市环境保护监察局于2017年9月10日对英利公司污水预处理站出水进行了采样监测,根据市环境保护监测站9月12日对该水样出具的监测报告(见***9),预处理站一二期出水水质均符合《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的表2间接标准排放。

    2.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郭志伟于2017年9月10日11:30分约谈英利公司领导班子及环保工作负责人,要求企业进一步提高环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履行企业治理主体责任,严肃对待举报件,做好举一反三、自查和整改工作。

    3.2017年9月10日17:30分,林一民书记同班子成员约谈了英利公司总部的领导。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不断提高环保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环保管理制度,预防环境风险事件发生。

无10 X30029       海口琼山区龙塘镇建筑材料厂内有一家海口联兴洗涤厂,晚上偷偷作业,污水直排南渡江,污染南渡江环境;每天用木柴烧锅炉,产生大量浓烟。该厂未安装除尘器,违规办证,当地政府视而不见。海口    水

    大气

    现场核实情况如下:

    1.该项目洗涤污水通过管道汇流进入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同样流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站基本工艺为:汇流污水依次通过格栅、调节池、反应池、物化沉淀池、接触好氧池、BAF罐、清水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表4中一级标准,要求后通过管道排入南渡江下游。信访件反映的“污水直排南渡江”问题不属实。

    2.该项目建有一个锅炉,用于烘干工序产生蒸汽,其燃料为生物颗粒,现场建有除尘设施,锅炉烟气通过冷却釜冷却后水膜除尘,最后经20米高的烟囱高空排放。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环保技术验字〔2016〕第104号)显示,该项目烟尘排放在34.1-43.8mg/m³,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的标准。浓烟实为该厂员工生活油烟气,有一个灶台,主要燃料为木柴,油烟排出屋外自然扩散。信访件中反映的“每天用木柴烧锅炉,产生大量浓烟。该厂未安装除尘器”情况不属实。

    3.琼山区政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海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进行审批验收。信访件反映的“违规办证,当地政府视而不见”情况不属实。

    不

    属实

    1.琼山区环保局委托委托海口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其废水和废气做监测。下一步,将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

    2.琼山区环保局已委托海口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其废水和废气做监测。根据监察报告(HK02/T2017137)监测结果显示,其废水和废气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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