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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被欠薪一年多 法律援助成功调解结案

    目前,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正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农民工的“暖冬行动”,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开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免除经济状况审查,简化程序、快速办理。
  为此,本报“法治”版推出了“法润江苏 情系民工”专栏,刊发相关新闻报道,在这个冬天,为民工兄弟送上一缕缕温暖。

  去年9月初,一群外来民工来到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请求法律援助律师帮助他们讨要被拖欠了一年多的工资。
  原来,在2016年2月至10月期间,这群民工在雨花台区某工地做工程装修,工程结束一年多,还有总额22.8万多元的工钱没有拿到。工程劳务承包公司远在深圳,民工们多次讨要毫无结果。
  受理案件后,法律援助律师在帮助民工办理援助手续的同时,查看证据、询问案情,根据证据材料,立即着手诉前准备工作,并推选了共同诉讼代表人,协助参与诉讼。
  来自辽宁鞍山市岫岩县的刘某,是被欠薪民工中的一员。他与其他六位江苏籍民工在宁一起打工多年,这次,工地拖欠他11770元工资。迫于生存压力,他一直在工地不停干活,只有委托工友帮他申请援助。为了方便受援人,援助律师做好一切诉讼手续后,让工友将材料带给刘某签字确认。
  收齐全部起诉材料后,法律援助律师前往雨花台区法院立案,以工程承包单位深圳某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责令被告立即支付民工劳务工资。最终,7个案件被分配在不同法官手中。为了让民工们安心打工,法律援助律师分别与每位法官联系沟通,后续的所有应诉事宜也全部由法律援助律师代为办理。
  去年10月20日,法律援助律师与深圳某劳务承包公司派来的代表就民工工资谈判协商,核算金额。当晚9点,该公司终于承认用工事实,承诺在11月上旬一次性付清所有工钱。
  欠薪问题庭外和解,民工们纷纷称赞援助律师热心助人,有责任、有担当、速度快、效率高。随后,法律援助律师将调解结果告知法院,今年元旦前,在确认工人拿到工资后,法律援助律师依法向法院申请撤诉。
  通讯员 黄仕军 王云山 张田
  本报记者 徐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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