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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九部委发文,多城市出台新政,房地产调控又有大动作?

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正在悄然发生根本性变化。


上个月,九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要求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等12个城市被列入首批试点城市。





距离这份名单公布仅过去1个月,已有9个试点城市公布了方案或通过审议。从各地方案看,租赁是个关键词。不少城市将租赁企业培育数量进行量化考核。如,到2020年,沈阳从事住房租赁业务的企业要达到50家。武汉要求在其两大开发区新增租赁住房7000间,试点企业不少于20家。


供应主体方面,国有企业受到前所未有的鼓励。成都要求到年底要组建3至4家国有住房租赁公司。厦门提出,要扶持国有企业做大做强住房租赁业务。


除此之外,北京、上海、无锡等未被列入试点的城市,也通过多举措助力租赁市场发展。对此,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研究员袁钢明告诉看看新闻Knews,一系列举动,预示着我国住房租赁市场改革大幕已经拉开。




一直以来,中国房地产市场的结构性矛盾突出,投机、投资性购房仍占有一定比例,在国外,年轻人拥有自购房的比例仅为20%到30%,而这一比例在中国高达70%。在袁钢明看来,由国家部委来发文倡导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正是希望引导投资者、房地产商以及租售各方的观念和行为更加趋于理性,长远来看,则是要建立一个稳定、健康的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


在传统观念中,没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就没有安全感和归属感,加上市场不规范导致租房者利益得不到保障等原因,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较为缓慢。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出租房约有1亿套,其中超过90%为个人出租,品牌公寓企业占有率低于2%,而发达国家租赁市场的规模化比例是20%-30%。高房价时代,与新市民旺盛的住房租赁需求相比,大中城市租赁市场存在房源总量严重不足、租价高、供应结构不合理、租住环境一般等问题。




起步晚、问题多,租赁市场的矛盾如何解决?早在2015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就提出要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2016年6月国办39号文明确要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今年5月住建部公布《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一系列政策文件的推动,正是眼下多城市租赁市场改革的大背景。


其中,上海的做法可谓具有破冰意义。今年,继浦东张江、嘉定新城以底价拍出两幅“只租不售”的租赁住宅地块后,静安区市北高新技术服务业园区两幅商业用地又被调整为四类住宅用地,规划为社会租赁住宅,将为园区就业人口供应近千套租赁住房。


“这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供给侧改革”,袁钢明认为,要大力发展租赁市场,必须从根本上改变租赁市场的供应结构。采用土地低价出让等方式,鼓励和支持房地产企业投资盖房并用于出租,就是通过不断增加租赁市场的有效供给,来解决市场结构失衡等问题,这也充分体现出上海加大租赁住房用地供应和加快租赁住房建设的决心。




在增加供给的同时,不少城市也在扩大需求上下文章,这当中,为租房群体“赋权”成为大部分城市制定租赁政策的共同取向。继广州提出保障“租购同权”、让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受就近入学权益后,无锡、郑州、济南将租赁房屋纳入了“合法稳定住所”范畴。


袁钢明认为,中国的房产在单纯的居住功能之外,还依附了诸如落户、教育、医疗等等社会价值,这是造成房地产市场过热的一个重要原因。从短期来看,要实现“租购同权”并非易事,需要社会保障、户籍制度等多方面的政策配套来予以支持,但是这类做法已经释放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那就是让住房回归居住功能。




“房地产市场如果以政府调控为主,短期内能起到一定效果,要从根本上实现从轻租重售到租售并举的转变,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袁钢明建议,下一步各地还应该支持税费等租赁市场的配套政策出台,逐渐引导租金恢复到健康水平,让租客权利得到保护,也需要完善租赁市场的监管制度,鼓励房地产中介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等等,最终的目标是引导租赁行业走上健康有序的市场化运营轨道。


任何消费选择,要想成为一种被普遍认同的生活方式,离不开良好制度设计和公共服务配套的及时跟进,租房也不例外。要从根本上改变租不如买的住房消费观念,让人们“租得安心、住得放心”,还有待政策落地后的检验,但租房的“美好时代”已然来临。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李丹 方菲菲 毕俊杰  实习编辑:黄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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