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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院与省保监局推进纠纷与调解对接机制

    中青在线昆明11月8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张文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保监局今天联合出台新规,推进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建设,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

    2014年至2017年9月,云南省各级法院共受理一、二审保险合同纠纷案件5398件,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态势。

    “保险纠纷案件相比其他普通民事纠纷案件而言,具有涉案范围广,社会关注度高,审判专业性强等特点。”云南高院副院长向凯说,开展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设,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任务的深化落实,是关注民生,有效维护和保障保险投资者权益的重要举措,更是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有效途径。

    对此,云南保监局副局长樊青也指出,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是保险业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保险业治理体系和治理方式、推进保险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也是国际通行的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效举措。

    该机制整合了人民法院、保险监管机构、保险行业组织在保险纠纷化解方面的力量,实现保险纠纷诉讼与行业调解之间的无缝对接,既有利于发挥人民法院对保险纠纷调解工作的推动、引领和保障作用,维护调解活动的严肃性,提升调解结果的公信力;又能够发挥保险纠纷调解机制专业、便捷、低成本优势,在充分保障保险纠纷得到公平公正合理解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

    据云南省保监局提供的数据,2015年至2017年9月,全省各类保险纠纷调解组织累计成功调解保险纠纷案件9717件,成功调解涉及金额达4.22亿元,保险公司和消费者调解结果执行率近100%。其中,通过诉调对接机制成功调解1753件,成功调解涉及金额1.57亿元。

    针对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云南法院前期已在昆明市范围内开展试点,成效明显:初步建立了对接机制,基本形成工作合力,工作流程趋于规范,办案压力有所缓解,案件质效有效提升。试点显示,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在及时有效化解保险纠纷、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节约司法资源、促进保险审判良性循环,推动保险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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