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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2017年十大环境违法案例曝光 这些企业竟然上榜

现代快报讯(记者  陆文杰  通讯员 常环宣 )日前,常州市环保局召开2017全市环境执法情况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今年全市十大环境违法典型案例,一批环境违法企业遭到查处并曝光,一批违法个人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彰显了常州环保铁腕治污的决心和力度。


△ 十大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发布会



△ 环境监察执法 常州环保供图

案例

1

江苏兴源矿业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按日连续处罚案

2017年6月16日,溧阳市环境保护局对江苏兴源矿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生产过程中有粉尘产生,该公司厂界南面、西面、北面建设有防尘隔音围挡,但厂界东侧没有建设防尘隔音围挡,不能有效控制扬尘污染物的排放,溧阳市环境保护局依法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并处罚款。

2017年7月11日,溧阳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单位违法行为仍未改正到位。溧阳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单位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原罚款基数5万元,计罚天数4天,罚款总额20万元。

案例

2

常州市光辉电镀有限公司污水超标排放停产整治案

2017年3月12日,常州市环境保护局对常州市光辉电镀有限公司现场采样监测,发现该单位污水排放口外排水中pH为9.20,不符合GB 21900-2008《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排放限值。常州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单位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并责令该单位限制生产一个月。2017年7月12日,常州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单位进行后督查和对限制生产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现场采样监测,发现该单位污水排放口总磷浓度为40.3mg/l,超过DB32/T 1072-2007《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表3中排放限值。常州市环境保护局依法责令该单位停产整治,并处以罚款。

案例

3

常州市纬帝橡塑科技有限公司废气超标排放限制生产案

2017年8月15日,天宁区环境保护局对常州市纬帝橡塑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委托江苏赛蓝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单位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发现该单位臭气浓度周界外最大值超出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标准限值,废气排放口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超出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臭气浓度超出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常州市天宁区环境保护局依法责令该单位限制生产一个月,并处罚款10万元。

案例

4

常州三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私设暗管排放废水行政拘留案

2017年4月18日,钟楼区环境保护局对常州三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将产生的工业废水通过临时水泵和管路排入附近祝塘河。经监测,通过临时管路排放的废水中总磷浓度为1.52mg/l,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规定的排放标准。钟楼区环境保护局对该单位处以罚款10万元,并将相关责任人移送钟楼区公安局实施行政拘留。

案例

5

赵建康个人作坊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移送司法案

2017年8月23日,新北区环境保护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安徽人赵建康租用奔牛九里厂房进行跨省收集并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该个人作坊破碎生产线正在对沾有油污的铁桶盖进行破碎加工,厂区东侧露天堆放有大量沾有油污的铁桶盖、铁皮以及废油漆桶(属危险废物)约350吨,该行为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罪”,新北区环境保护局依法将该案移送新北区公安局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抄送新北区人民检察院。为追溯上游危险废物处置产业链,新北区环保部门首次与公安部门以专案组进驻模式全面展开调查。

案例

6

常州市金坛区华宏机械有限公司通过雨水排放口排放废水查封扣押、行政拘留案

2017年6月16日,金坛区环境保护局对常州市金坛区华宏机械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将雨水管网清理出的约200公斤油水混合物通过水泵抽至吨桶内后,由王正洪驾驶叉车将装有油水混合物的吨桶运至厂区南大门处,并用塑料软管将吨桶内油水混合物直接排入雨水井内。经监测:外排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浓度为261mg/l、总磷浓度为1.16mg/l、石油类浓度为89.2mg/l,均不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一级标准的规定。金坛区环境保护局依法对当事人排污设备进行查封扣押,处以罚款8万元,责令立即改正,并将责任人移送金坛区公安部门实施行政拘留。

案例

7

溧阳市兴澄建材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查封扣押、行政拘留案

2017年10月10日,溧阳市环境保护局对溧阳市兴澄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石灰窑生产项目生产,生产过程中有扬尘、废气和噪音产生,配套建设的布袋除尘设施开启,但脱硫循环设施没有启动电源导致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溧阳市环境保护局依法对该单位涉案的相关产污设施、设备进行查封,责令其改正废气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万元,将责任人移送溧阳市公安局实施行政拘留。

案例

8

常州泽洋电子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查封扣押、停产整治、移送拘留案

2017年8月14日,武进区环境保护局对常州泽洋电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铝电解电容器项目正在生产,清洗工段清洗废水未进入与项目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直接经厂区管道通过厂南侧排放口向外排放,最终排入厂区排水管道排放。经监测,上述落水管道内排放的废水中水污染物浓度化学需氧量浓度1100mg/l、氨氮浓度23.9mg/l、总磷浓度15.3 mg/l,超过了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规定的一级标准。同时检查还发现该单位铝电解电容器项目含浸工段正在生产,有挥发性有机废气产生,未按规定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废气呈无组织排放。武进环境保护局依法对该单位涉案的产污设施、设备实施查封,责令停产整治,处以10.0273万元的罚款,并将责任人移送武进区公安局实施行政拘留。

案例

9

薛晓东私设暗管排放废水查封扣押、停产整治、移送拘留案

2017年9月1日,武进区环境保护局对薛晓东从事的金属表面处理作坊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在生产过程中的清洗工段有清洗废水产生,清洗槽正有水汇集至车间北侧墙底部的一个洞,再通过PVC管道流至车间北侧窨井内。经监测,车间北侧窨井内上方PVC管道排放水污染物浓度pH值为12.47(无量纲),超过了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规定的pH值为6-9(无量纲)的一级标准。武进区环境保护局依法对该作坊涉案的相关产污设施、设备实施查封,责令停产整治,处以罚款10万元,并将责任人移送武进区公安局实施行政拘留。

案例

10

春江镇合兴工业园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案

“散乱污”企业向来是环境整治工作中难“啃”的硬骨头,为积极推进新北区“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根据省“263”曝光情况,新北区环境保护局对集中式“散乱污”点源开展严肃查处。其中,2017年8月20日,新北区环境保护局对合兴工业园及青城言建刚厂房内10家“散乱污”作坊进行集中查处,涉及项目手续、排放水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处罚金额115.75万元,并对谢斌作坊排放有毒污染物(含铜32.2mg/l废水)的行为依法移送司法部门,自此全面打响“散乱污”专项整治攻坚战,刮起对散乱污企业整治的“环保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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