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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主买“执行险”悬赏抓“老赖” 举报人线索准确 获5000元悬赏金




    昨天,邗江区法院将一笔5000元的悬赏金拨付给举报人阿乙(化名)。原来,14日中午,该院执行局根据阿乙提供的线索找到“失踪”近5年的“老赖”陈某。和普通的悬赏执行案件不同的是,该笔悬赏金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邗江支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邗江支公司”)给付的。

    “老赖”借钱不还

    调解不履行玩“失踪”

    陈某,今年55岁,扬州人。2011年间,陈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多次向熟人小李(化名)母子借钱。可借款到期后,陈某不仅不还钱,人也找不到了。因多次索债未果,2012年8月底、9月初,小李母子先后诉至邗江区法院,要求陈某偿还借款。

    同年11月,经法院主持调解,小李母子分别与陈某达成调解,陈某在约定日期向小李母亲偿还借款5万元,向小李偿还10万元借款,余款2万元小李自愿放弃,如不能如期偿还,将偿还小李借款12万元。然而,约定日期到后,陈某仍未还钱。

    2013年、2014年,小李母子找寻陈某未果,先后向邗江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邗江区法院执行局受理后,对陈某财产状况进行调查,但其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其间,执行人员多次找陈某谈话。起初,陈某口头答应还钱,但后来却玩起了失踪。值得一提的是,由于陈某居无定所,执行人员虽然多次对其进行查找,但每次都无功而返。

    “执行险”抓老赖

    花500元悬赏5000元

    去年9月,小李从其诉讼代理人处获悉,邗江区法院将推行执行悬赏制度,可以通过执行悬赏查找陈某下落。小李有点犹豫,一来是他本来就因无法拿到执行款而承受着经济压力;二来,他认为,即便是找到陈某,能执行到多少钱,还是个未知数。

    去年9月19日,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在全省法院推行执行悬赏保险制度的通知》,同月28日,邗江区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邗江支公司签订《“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服务合作协议》,推行“执行悬赏保险”机制。

    而所谓“执行悬赏保险”即申请执行人自愿向人民法院提出悬赏申请,经人民法院决定同意,申请执行人向保险公司购买“悬赏保险”后,在保险期间举报人按照悬赏公告的要求提供被执行人财产或下落线索的,所获悬赏金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

    去年12月29日,小李打消了之前的顾虑,在邗江区法院执行局,与人保财险邗江支公司签订保单,支付500元购买了一份保障额度为5000元的“执行无忧保险”,后邗江区法院发布悬赏通告,悬赏5000元追查陈某下落。

    老赖15分钟内被抓

    举报人获5000元悬赏金

    3月14日,这份“悬赏令”奏效。这天下午2点15分左右,执行人员接到一个举报电话,对方称,在北区大润发超市附近的一家棋牌室看到了陈某。

    接到该线索后,执行人员立即赶往该棋牌室。15分钟后,执行人员赶至现场,此时,陈某正坐在牌桌前打麻将。执行人员上前亮明身份,陈某顿时紧张起来,得知执行人员来意后,陈某没有反抗,被执行人员带上警车。

    当天下午,执行人员通知小李来到法院与陈某进行谈话。但陈某依旧老调重弹,称自己投资失败,暂时没钱还,要等筹到钱了才能还。考虑到陈某之前言而无信,小李不放心,让陈某提供担保人或担保物,可陈某无法提供。经1个多小时的谈话、调解未果后,邗江区法院执行局依法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对陈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昨天,人保财险邗江支公司经审查相关书面材料后,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将5000元悬赏金汇款至邗江区法院账户。当天下午,该院将该笔悬赏金全额拨付给阿乙。

    通讯员 钱仁伟 方满华 记者 刘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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