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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新建小区住户超千户应配建幼儿园

 

亚心网讯(记者任春香)不用再担心孩子上幼儿园的问题了,今后,乌市居住人口户数超过1000户、人口超过3000人的住宅小区,应按幼儿园建设标准配建幼儿园。
     10月7日,记者了解到,乌鲁木齐市政府网站公布的《乌鲁木齐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新建住宅小区项目,应按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配套建设幼儿园,配套幼儿园不得挪作他用。居住人口户数超过1000户、人口超过3000人的住宅小区,应按幼儿园建设标准配建幼儿园。配套幼儿园建成后,项目建设单位须将幼儿园无偿交付给项目所在区(县)教育局,由区(县)教育局举办公办幼儿园。
     在住宅项目建设过程中,发改、规划、建设、国土、房产、教育等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和无偿移交相关工作,保障配套幼儿园与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和同步交付使用。
     如果项目建设单位无故不按期交付配套幼儿园的,建设部门不予进行小区质量竣工验收,规划部门不予小区规划竣工认可,国土部门不予办理小区不动产登记。
   据了解,目前乌市共有400多所幼儿园,在园学童9.4万人,其中民办幼儿园占70%。

责任编辑:张义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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