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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太阳花”头目黄国昌煽惑犯罪需面刑罚

  原标题:台媒:黄国昌煽惑犯罪 需面对刑罚

  中国台湾网9月1日讯 台湾“中时电子报”今天发表文章指出,台北地院创台湾司法先例引用“公民不服从”概念,认定“时代力量党立委”黄国昌等人非无故侵入“立法院”将他们判处无罪。北院不但有“诉外裁判”之嫌,也遗漏未对鼓噪民众犯罪的黄国昌究责 “高院”有必要查个清楚。

  服贸协议引发“太阳花学运”,造成“立院”及“行政院”遭群众非法占据,警民流血冲突,整个社会动荡不安。黄国昌等人带头手持麦克风喊冲,要求原本在“立院”外静坐的抗议民众占据“立法院”,与执勤警方发生冲突。黄国昌等人涉及妨害公务,检方对黄国昌起诉要求“法院究”责的是煽惑他人犯罪,但北院法官“神逻辑”,先解释“公民不服从”权,再合理化黄国昌行为。

  黄国昌等抗议民众基于什么理由侵入“立法院”,有没有构成“无故”侵入住宅罪。原非检方请求法官量刑裁判部分,北院竟称黄等人侵入“立法院”合于社会相当性并非“无故”。

  黄国昌等被告漫天开讲为自己罪行脱罪,但被问及为何要民众占据“立院”却又语塞。身为法学博士的黄国昌难道不知,他当晚鼓噪民众冲进“立院”一定会发生警民冲突,进而让民众涉入妨害公务等罪行,他的行为难道不是煽惑犯罪?

  “高院”法官看出了本案争点,当庭再次跟莅庭检察官确认起诉及上诉范围,希望聚焦“煽惑他人犯罪”的争点。引用法官问黄国昌的话“要求民众占据‘立院’是想达到什么目标?”如果构成煽惑犯罪,就请黄国昌诚实面对接受刑罚裁判。(中国台湾网 韩静)

责任编辑:马骁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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