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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物流仓库被狗咬事主拒不付钱起纠纷渝北民警出警帮化解

  华龙网12月5日讯 在渝北上弯路一物流公司上班的小丽(化名)就遇到这样的烦心事,三天前她有事从对面物流仓库路过,就被仓库里的狗咬了,让她心烦的是咬她狗的主人物流老板老王(化名)拒绝支付小丽打狂犬疫苗的费用。好在渝北区公安分局宝圣湖派出所民警出警后将双方带回派出所协商,最终在民警调解下,老王支付了这笔费用。

  2017年12月4日15时许,宝圣湖所接到群众(小丽)的报警电话,称在上弯路一停车场被狗咬起纠纷。问清事发地点后,民警驱车来到事发停车场见到了小丽和老王。见到民警小丽感到十分委屈,她说三天前被老王物流仓库的狗咬了,当时老王也在场。小丽要去打打狂犬疫苗,老王说小丽年纪轻轻的,太娇气。毕竟是自己被咬了,小丽还是到医院打了狂犬疫苗,花了三百八十几块。哪想回来找老王报销医药费时,老王一直拖着不愿意给钱。面对小丽的质问,老王承认是他的狗咬了小丽,三百多块钱他也愿意出,但小丽态度不好,一味指责他,所以他不愿意出这笔钱。再说小丽是路过他物流仓库被狗咬的,仓库是私人场所不是公共区域,他不能出小丽打狂犬疫苗的费用。

  眼看双方互相指责埋怨,事情解决不了。民警将双方带回派出所协调。在派出所调解室,民警一针见血指出问题无法解决的关键在于两人都任性负气,都争一口气,没有换位思考。民警先单独对老王做思想工作,民警告诉老王他的狗把小丽咬了而拒绝支付狂犬疫苗费用于情于理于法是讲不通的。民警批评小丽与老王沟通方式欠妥,一味抱怨不能解决问题只能激化矛盾。最终在民警调解下老王支付了400元给小丽,事情了清后,民警开车将双方送回物流公司。

  渝北警方提醒犬只咬了他人,豢养人要第一时间送受伤人到医院治疗。如果豢养人拒不支付医药费用,公安机关可以根据《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款依法对犬只豢养人进行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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