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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上调首套房公积金 夫妻最高可贷100万

昨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南京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政策, 4月1日起,将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由30万元/人、夫妻双方60万元/户调整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人、夫妻双方100万元/户。购买第二套住房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据悉,近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政策的调整事项,充分考虑了无房职工的租房需求、购买首套住房的刚性需求以及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适度改善型需求,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与保障性功能。

根据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将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由30万元/人、夫妻双方60万元/户,调整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人、夫妻双方100万元/户;购买第二套住房仍按原有规定执行。这意味着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公积金可贷额度增加了40万元,相应的商业性购房贷款可减少40万元,节约了贷款利息支出。此举加大了对刚性住房需求的保障力度。

同时,南京还调整了住房建筑面积全市平均水平的认定标准,保障适度改善型购房需求。根据通知,将南京市“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的贷款条件中,“本市平均水平”的认定标准,由32平方米调整为40平方米。

根据南京市统计局《2017年统计年鉴》公布的数据,截至2016年末(2017年数据未发布)南京市户均人口约3人,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6.7平方米。此次调整,是在南京市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基础上,考虑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逐年上升的趋势以及今后一段时间的走向,综合考量后制定的。调整后,如果家庭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且现有首套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以改善家庭住房条件。

另悉,南京对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同样做了调整,加大对无房职工的租房支持力度。由未婚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900元、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800元,调整为:未婚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200元,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2400元。

新华报业/财经全媒体记者 朱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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