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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社评:制定乌市地铁文明公约宜早不宜迟

备受广大市民瞩目的乌市地铁一号线建设进展顺利。根据本报昨日的报道,预计到10月初,乌市地铁1号线铁路局至国际机场段的双向正线(即运送乘客的线路)轨道就可全部贯通。

在今年2月的乌市两会期间,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孙礼超接受媒体采访时曾介绍:地铁1号线城北段今年年底就将试通车,此后经过半年的联调联试、空载试运行,预计明年6月城北段开始试运营。这也意味着,乌市地铁一号线载客的时间距离眼下满打满算也不足一年了。那么,首府市民做好迎接这一新生的现代化公共交通设施的心理准备了吗?

对于任何一个有条件的现代化城市而言,地铁都是其最复杂也最典型的社会子系统之一。高频次的人流加上局部有限的空间,使得地铁中的人际关系必然会呈现出与其他公共环境不同的生态特征。人们在一般公共场合所惯常遵循的一些社交方式在地铁这一特殊的环境中很可能就不再适用。再加上地铁车体的拥挤会无条件剥夺每个人与他人之间的必要的心理安全距离,由此而引发的人与人之间的各类矛盾很可能出乎每个人自己的想象。

可能有人会说,乌鲁木齐是首善之城,又正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市民整体的文明素养是有保证的。遗憾的是,再文明的城市,塑造自己的地铁文明,也是需要一定的时间。不信,看看这些年网络上曾经爆出的社会新闻,很多都是由乘客不遵守地铁文明而引发的。这些事件的发生地不乏上海、北京、广州等国内公认的市民文明程度相对较高的城市。这一切都说明,寄希望于乘客自发形成地铁文明规范,即便可行,也需要经由大量的时间。所以,对于有地铁的城市而言,出台自己的地铁文明公约几乎是解决这一社会问题的首选方案。

考察国内各大城市地铁文明公约制定的时间,不一而论。居多的是城市运行地铁一段时间之后才由市民倡议制定的,例如杭州、武汉等;也有地铁试运行之前就制定的,如大连;值得一提的是,有些城市格外注重这一问题,不但制定地铁文明公约,还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制定市民乘坐轨道交通的守则,如广州。

众所周知,乌鲁木齐是个多民族聚居的城市,所以将来乌市的地铁小社会,在不考虑人口密度的情况下,其复杂程度将远远超过上述城市。诚然,数十年坚持不懈的民族团结教育,使得乌市各族市民在交往中一贯保持了亲如一家的局面,这来之不易的成绩是乌市的骄傲,但也就此形成新的挑战:在即将出现的地铁小社会中,该如何继续保持和发扬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

“创城”对一座城市而言,既是提升城市文明的难得契机,也是补足自身文明短板的有利时机。面对地铁这一新生事物,与其由它去考验市民的自身文明程度,莫如提早在公众中普及地铁文明常识。对于乌市而言,制定地铁文明公约,显然宜早不宜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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