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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刑满释放后"重操旧业" 专偷在建房屋内电线

  正义网金华8月15日电(通讯员 江单婵)在建房屋四通八达,尚无人居住,有人便见“材”起意,趁虚而入,盗取多户在建房子内的电线。近日,经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年近40岁的陈某某是个无业游民,也是个“惯偷”,曾因盗窃被县公安局行政拘留4次,2015年因盗窃罪被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他非但没有洗心革面,反而“重操旧业”,一时找不到工作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他又干起了“老本行”。 

  2017年2月一天晚上8点左右,陈某某骑着电瓶车到处转悠,发现路边有一幢在建房子,门窗还未完全装好,周围也没有什么人,便悄悄进入房子寻找有价值的东西,刚好看到地面上放着两袋尚未使用的电线,便将电线盗走并装上车带回了家。第二天,陈某某将电线以580元价格卖给了废品收购店。尝到甜头的他将目标盯向了在建房内的电线,很快他就开始了第二次行动。

  2017年3月4日晚上7点左右,陈某某骑着电瓶车来到路边一幢5层在建房外,他撬开一楼门锁,进入屋内将裸露在墙壁上的电线抽取出来,装进事先准备好的蛇皮袋中,并用电瓶车载回了家,后将电线拿到废品收购店去卖,得款600元。他洋洋自得,又马不停蹄地干了几票。被害人报案后,公安机关根据线索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陈某某对盗窃的事实供认不讳。 

  2017年2月至4月期间,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先后四次进入他人在建房内,盗走电线并以低价卖给废品收购店,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经法院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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