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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分满20,网约车司机须“回炉重造”

大洋网讯 昨日,广州市交委印发《广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章记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记者获悉,今后,广州市网约车驾驶员的违章行为将被实行“记分管理”。其中,违规收费、故意绕道等行为单次记10分,泄露乘客个人信息单次记20分,一年内扣满20分须重新参加从业资格考试。

泄露乘客个人信息直接记20分

今年5月,广州市交委曾就《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昨日正式印发。记者对比发现,《管理办法》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作了微调,如将记分周期从“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调整为“每年8月1日至次年7月31日”。

《管理办法》规定,依据网约车驾驶员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单次记分的分值,分为20分、10分、5分、3分、2分五种。其中,未取得网约车运输经营许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等证照不全的情况都将被单次记20分。而违法使用或者泄露约车人、乘客个人信息的,也将受到单次直接记20分的处罚。对于乘客较常投诉的驾驶员服务违规行为,单次记10分。具体包括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违规收费等行为。

记分满20分须重新考试

根据办法,记分满20分的网约车驾驶员须重新参加从业资格考试。市交通部门表示,接下来会按照正式办法的要求,做好计分达20分驾驶员的学习教育培训工作。

根据具体记分办法,每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10分以下的自动清除;累积记分达到10分(含10分)以上不足20分的,驾驶员要参加完成18学时专项继续教育;累积记分达到20分及以上的,驾驶员参加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基础知识考试;对于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再次达到20分及以上的,除参加上述考试外,还须参加区域科目应用能力考核。

部分记分项目

记分周期:每年8月1日~次年7月31日

记20分

●违法使用或者泄露约车人、乘客个人信息

记10分

●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

●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

●途中甩客

●故意绕道行驶

●未经约车人或乘客同意、无正当理由未按承诺到达约定地点提供预约服务

记5分

●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

●在载客状态时承接其他预约业务

记3分

●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

●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

●未按规定设置或擅自改动网约车服务标志

记2分

●在车厢内吸烟或向车外抛物、吐痰

●不根据乘客意愿升降车窗玻璃、使用音响、视频和空调等相关服务设备

信时记者郭苏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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