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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被害人未成年子女在健康环境中成长

    中青在线重庆长寿12月22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田文生 实习生 戢璐绮)今天,记者从重庆市长寿区某小学了解到,曾目睹父杀母惨剧的孩子“妞妞”(化名)已经逐渐走出了心理阴影。

    2011年12月,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受理了李明(化名)故意杀人罪一案。家住长寿区晏家某社区的李明酒后杀害自己的妻子后,跳楼自杀未遂,经抢救,李明活了下来,后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在审查过程中发现,事发时,李明年仅6岁的女儿“妞妞”也在现场,她亲眼目睹了父亲杀害母亲的全过程,有可能对心理造成了巨大伤害。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安检承办人——“莎姐检察官”以及经开区检察室主任郑涛等人共同担负起了帮扶“妞妞”的责任,不仅在生活上、学习上对她进行帮助,并邀请心理老师对她进行心理疏导。

    一步一步从书记员成长为经开区检察室主任的郑涛非常同情“妞妞”的遭遇,把她当成自己的女儿一般对待,为她买洋娃娃,教她写字、画画。过生日时,带上蛋糕一起庆祝,生病了跑上跑下,为她联系最好的医生。

    有一次,郑涛带着自己的孩子和“妞妞”在公园玩耍时,“妞妞”第一次对郑涛叫出“干爹”,郑涛欣然认下了这个“干女儿”。

    为让孩子脱离悲剧发生地,有一个更好的学习环境,检察官们多次前往长寿区教委等部门,为“妞妞”另行择校。2016年9月1日,“妞妞”搬离了原来的学校,来到了新学校。

    为了不让“妞妞”触及当年伤疤,记者没有采访“妞妞”,看到“妞妞”和同学们一起,参加乐器排练,脸上满是快乐。

    “妞妞”的老师告诉记者,班上共40余名名学生,“妞妞”的成绩大体在前10名以内,“成绩比较好,是老师的小助手,还得到了很多奖励。”

    长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经顺表示,今后将继续与学校加强沟通、联系,共同帮扶矫正“妞妞”的心理。“我们将一直帮扶到她大学毕业。”

    一段时间里,涉案人员未成年人子女的身心健康问题并未受到足够重视。他们的父母因涉罪被判刑,带给他们的不仅是监护上的缺失,还有社会上歧视的眼光。他们的心理更容易出现问题,他们的心理创伤亟需社会的关注和治疗。

    如何使涉案人员的未成年人子女健康成长,享受与正常人一样的生活、学习,这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几年前,长寿区注意到这一问题,并试图建立长效机制。

    “得益于帮扶“妞妞”取得的良好效果,我们从2014开始积极探索,建立了涉案人员的未成年人子女长期帮扶机制,” 梁经顺介绍,他们与团区委、关工委、教委等部门积极联系沟通,依托三个中心检察室,不定期筛选出合适的涉案人员未成年人子女,创造多种条件和形式,解决其生活、学习上的困难,并不定期对其进行心理评估、疏导。每月到他们就读的学校,了解他们的生活和学校的境况,关注他们成长轨迹,以及帮助解决他们生活、学习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注入正能量。

    这一机制的建立,将被害人未成年子女纳入未成年特殊保护体系之中,让他们得到心理疏导、司法救助,从而得到健康成长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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