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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育局6个督察组严查课外辅导机构 发现了这些问题


  3月10日至3月12日,西安市教育局派出6个督察组,对全市范围内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和全市范围内无证非法办学行为进行督查。3月10日,华商报记者兵分三路,跟随碑林、莲湖、未央三个督察组进行明察暗访。

  无办学许可证 超范围经营

  一路记者跟随未央督查组进行督查。3月10日上午,9时25分,督察组首先来到凤城五路的斯玛特商业汇,这里位于西安中学对面,课外培训机构云集,光从大楼外能看到有数十家大大小小的机构。

  督查人员首先走进二楼的能特教育,有老师正在对学生进行一对一辅导,督察员查看辅导教材,询问学生授课内容是否超纲。并要求机构负责人出示证照,对方拿出了一份营业执照,督察员立即发现营业执照上的审批地址(雁塔区)与实际办学地址(未央区)不符,再看其工商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中不含中小学文化辅导,属于超范围经营。此外,该机构目前仍没有办学许可证,属于擅自办学。机构负责人表示目前办学许可证的相关资料已经提交到政务大厅,正在审批。随后,未央区教育局向其下发了责令停止行政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在3月10日之前停止办学。由机构向学生家长做好解释和安顿工作。


  在机构的墙上,公示着优秀教师资料,但没有公示教师资格证编号;此外,“英雄榜”(优秀学员)的资料介绍(包括高考成绩和录取学校),未能提供相关资料,未央区教育局职成科工作人员要求,如果要将其作为广告宣传,必须有学生的追踪记录和联系方式,以证明该广告宣传的真实性。此外,该机构还存在“未公示收退费项目、标准、程序及举报电话;消防通道有杂物、不通畅、无安全出口标识;现有教职员工56人,可查教师资格证12本等”,对于该机构存在的7类问题,督察组向未央区教育局下发了《西安市教育局规范民办培训机构专项督查整改通知书》,要去对以上问题速查督办,将整改结果于3日内上报西安市教育局。

  公示了证照但不是自己的 无消防通道

  督查组又来到该大楼里的无线星空教育机构,该机构前台公示着营业执照和办学许可证以及收费项目标准,但是督查人员仔细查看证照,发现其公示的办学许可证地址在碑林区(要求“一校一证”),营业执照地址在莲湖区,依然认定为无办学许可证,从事教学内容与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不符合,没有“中小学文化辅导”这一项。机构负责人表示,办学许可证资料已递交正在办理。


  一间教室正在进行家长公益讲座,讲授高考志愿问题,督察员现场将一位老年人叫出教室,询问是否有诱导充值缴费的行为,老人表示没有,只是在讲高考志愿。

  督察员还现场发现,“该机构无消防通道,无安全出口方向表示;无相关聘用人员、教师信息,无教师资格证等问题”,未央区教育局向其下发了责令停止行政违法行为通知书,督察员向未央区教育局下发了专项督查整改通知书。

  对于无办学资格证仍在办学的这两家机构,督察员现场询问区县教育主管部门是否督查。未央区教育局曾对这两家办学机构下发过责令停止行政违法行为通知书,要去其尽快完善手续,但仍屡禁不止。

  在第三家抽查的教育培训机构——伊顿教育,督查员看到该机构在明显位置公示了办学资质(教育部门下发的办学许可证和民政部门下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单位登记证书),以及收费项目和标准,收退费管理制度,教育部门和物价部门的监督电话,还公布了16名代课教师的教师资格证、2018年春季课程安排表。除了消防器材灭火器数量不够外,暂未发现督查表要求的其他问题。

  未央区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未央区已审批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共有47家,已公示在未央区政府网站上(网址:http://www.weiyang.gov.cn/ptl/def/def/index_22_133_ci_trid_86121.html)建议家长在选择课外培训机构时,选择教育部门已经审批、纳入监管的机构,相对规范,保护学生家长权益。

  华商报记者 雷婧/文 赵彬/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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