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沙母婴资讯网聚沙母婴资讯网

失能老人长期护理成难题 孙洁:缺乏配套机制

失能老人长期护理成难题,全国政协委员孙洁连续多年推动长期护理保险 

缺乏配套机制,“长护险”落地难 



 

  ■在老龄人口数量快速增长的当下,完全依赖财政支付长期护理费用不可持续,长期护理保险或是一种解决方案。 

  ■由于国家尚未明确统一的标准体系,各地对失能程度的认定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目前我国的护理服务分级缺乏、体系分散以及碎片化,无法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理赔和费用补偿,更不可能运用保险机制调节养老服务体系格局。 

  ■希望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契机,建立统一的失能等级和生活自理能力等级标准。 

  “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桃花源记》中描绘的老人安享晚年生活的氛围,既是子女的期盼,也是孝道体现。 

  然而,不可逆转的加速老龄化的局面,高龄化、失能化、空巢化、少子化的趋势,以及随之而生的庞大的养老费用,让“养老”成为沉重的话题。 

  靠养老金,能支付长期护理费用吗? 

  可查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2.2亿,占总人口的16%,其中,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约3500万人。失能老人不断增加的同时伴随着家庭规模趋向小型化,传统由家庭承担失能老人长期护理的模式已经难以为继,失能老人长期护理已经成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并亟待解决的热点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算过一笔账,在北京,一家公立养老机构中,最低床位费为1900元每月,再加上餐饮、护理等费用,每月的花销大约在6000元至7000元左右。居家养老模式同样花费不菲,仅照顾老人的人工费用每月就需要3000元至4500元左右。而根据人社部数据,2015年,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为每月人均超2200元。很显然,单纯依靠养老金,已经很难满足社会需求。 

  “即便各地老残人口、经济水平不能与北京等一线城市相比,但在老龄人口数量快速增长的当下,完全依赖财政支付长期护理费用不可持续。”孙洁带着学生一直在寻找一种为老年护理服务提供融资保障的方式,她研究发现,长期护理保险或是一种解决方案。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十三五”规划纲要都明确提出“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和“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任务部署。在2015年全国政协会议上,孙洁根据研究成果,在提案中阐述了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2016年,孙洁的又一份相关提案进一步助推了长护险的试点进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提案办理答复函让她颇感振奋,随着人社部下发的《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承德、长春、上海、南通等15地启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 

  失能程度标准不统一,制约老人享受长护险 

  有“首善孝老”美誉的浙江省嘉善县,2016年12月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将县域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不分城乡、不分年龄100%纳入制度保障范围,初期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 

  今年,首批参保人员将享受到长护险带来的福利,91岁的杜玉老人便是其中的一位。 

  杜玉在公办养老机构住了12年。5年前,老人因为疾病逐渐成为了失能失智老人,被转到特护区进行护理,因此相关护理费用也增加了。因为老伴儿参保了长护险,每天只需要支付30元,相当实惠。马上,老人还可以享受到每天28元的长护险补助,算下来,一年可以减少开支上万元,大大减轻了老人的负担。 

  那么什么样的参保人员能享受长护险呢?这个问题也是让孙洁比较苦恼的,由于国家尚未明确统一的标准体系,各地对失能程度的认定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据了解,目前仅上海等少数地区制定了地方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北京出台了《北京市居家养老(助残)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其中对于居家护理均有所涉及,但是仍较为简单,标准化和约束性仍不足。每个护理级别的护理内容与护理标准也不清晰。 

  针对此,孙洁在全国政协会议上呼吁建立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的护理需求认定标准的提案。她希望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契机,建立统一的失能等级和生活自理能力等级标准,避免出现主管部门不同、服务提供主体不同而带来护理服务等级的认定不同。 

  护理服务等级不完善影响长护险的落地实施 

  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的前提,是明确护理等级,建立相关评估机构和评估工具,统一卫生系统、民政系统和各地关于护理的标准。 

  然而,目前我国的护理服务分级缺乏、体系分散以及碎片化,这对于原本统筹层次低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来说,无法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理赔和费用补偿,更不可能运用保险机制调节养老服务体系格局。孙洁表示,这也正是制约我国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在经历了十年的发展至今无法有效突破的主要障碍。 

  建立统一的失能失智评估标准和护理服务等级体系迫在眉睫。 

  孙洁在提案中建议,借鉴德国、日本和韩国经验,尽快制定全国统一的、与不同失能水平相对应的护理服务分级标准。孙洁认为护理分级应该细分,“德国的护理分级由1995年的三级护理增加到2017年五级护理分级,日本从2000年时的六级护理分级增加到2006年实行七级护理分级,以此确定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障对象和受益资格。” 

  对此,人社部在《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中把护理需求认定和等级评定等标准体系和管理办法,以及护理服务质量评价办法等,作为试点的任务目标之一。孙洁表示,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的要求”,所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应当在居家养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

深圳南园人才市场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