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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军:每一起案件都追求庭审事实化案件精品化


李军


“请进来”-组织开展“感受公正司法威严,争当阳光守法少年”法院开放日活动。

  提到法官,往往会联系到“铁面无私”,而提到女法官,则会联想到“柔情似水”。当法官结合女性,“铁面”碰撞“柔情”,会是怎样一道风景线呢?

  从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李军身上,我们仿佛能看到颇为完美的答案。

  运用法律给弱势群体雪中送炭

  作为在审判一线工作27年的女法官,李军审理了近千件刑事、民事、再审等案件,其中多起是全省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重特大案件,至今无一起错案,无一起超审限案件。面对种种人情,她坚持从抓案件入手,运用法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受害人成某系四川籍来同务工人员,在大同市某工厂工作时,因厂房房顶脱落砸伤致成某二级伤残,但成某没有和工厂签定劳动合同,该工厂以成某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其在该厂工作时被致残为由,拒绝赔偿。该案诉至法院后,两级法院均驳回了成某的起诉。为此,成某曾多年上访。

  李军在审理此案件时,厂方多次托人说情,让其维护本地方的利益。李军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不厌其烦地给被告讲解法律,引导他们积极地给予赔偿。又分析案情,苦口婆心地给双方做工作,最终被告方被李军所感动,自愿与成某达成了调解协议。

  当成某从李军手中接过赔偿款时,含着热泪说道:“打了八年的持久战终于结束了,感谢李法官,感谢大同中院。”

  谈及自己的责任,李军还说:“我刚当上审判员那会儿,正巧遇到一桩命案,一个四川小伙在大同市被几个人用刀捅死。接到案子后,我们对证据认真细致的做了审查,对附带民事部分耐心的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但远从四川赶来的被害人父母对我们的审理工作提出质疑,几经沟通,我感觉两位老人是怕法官会袒护本地人。一段时间后,案子最终宣判,几名被告人都受到应有的制裁。就在宣判的那天,我回到办公室见到两位老人,他们跪在我面前泪流满面。从那时起我就意识到,一名法官肩上的担子有多重,用法律保护老百姓多么重要”。


李军向学生发放自制《法律守护绿色关爱》法律手册。

  有着一颗温柔的“慈母心”

  在山西大同市法院系统,提起李军,人们还总会把她和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捆绑在一起”。

  2013年,大同中院成立了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 俗话说“万事开头难”。未审庭从无到有,从最初的“摸着石头过河”到现在的各种制度健全、审判流程顺畅,李军作为第一任庭长,付出很多。

  了解李军的人都知道,“她的压力其实是自己给自己的,不管在哪个岗位,她都会投入全部精力,用心去做每一件事。”对于李军做事用心,从她审理过的案件中就能看出。

  2014年年底,李军审理了一起未成年故意伤害案。庭审期间,李军发现被告人始终低着头,从未看过坐在法庭上一直注视着他的父亲。“孩子,刚才你为什么都不正眼看你爸爸一眼?他那么关心你。”庭审结束,李军等被告人的父母离开后,走到其身边关心地询问。“他哪儿关心我了?就知道打我骂我。他平常都很少回家,一回来就责骂我,我恨他!”对话中,李军也逐渐了解到孩子内心对父亲关爱的渴望。

  而李军在庭前调查过程中也了解到,其实孩子的父亲一直很关心他,只是因为在外打工忙,无法经常回家陪他。“你知道你爸爸在外面干什么工作吗?你看看他,为了让你们过上好生活,累得腿也瘸了。爸爸以前是这样的吗?”听完李军的劝说,孩子似乎想了很久,轻轻地说了一句:“不是。”

  随后,李军安排他和父母在亲情会见室再次见面。刚见面时,孩子仍然低着头不正眼看父亲,只不时和妈妈说句话。李军见状,接过话说:“孩子,你不是有话要和爸爸说吗?”顿时,亲情会见室变得安静了许多。

  “爷爷奶奶还好吗?知道我的事情吗?”片刻之后,孩子抬起头看着对面的父亲开了口。他们从聊爷爷奶奶开始,慢慢聊到了以前一家人在一起时的欢乐时光。

  观察到孩子的内心有了波动,李军趁机引导,“孩子,你看爷爷奶奶都惦记着你,他们都想见你。你应该好好表现,争取能早点去见他们。”

  之后,孩子又和爸爸聊了很多,他说自己以前对法律一无所知,以后一定会好好表现,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到他们身边。

  “未成年人犯罪很多时候需要通过教育、感化来挽救,这就要求法官必须抓好庭前调查、庭前教育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李军说,“未审工作不仅得考虑案件本身,还得顾及其前伸和后延,全面考虑与其相关的各方面问题,因此特别费心。”

  李军的同事们也评价说,她有一颗温柔的慈母心。在李军看来,工作就如同她的“孩子”,对“孩子”用心,则是每个母亲的自然流露。

  发现工作“新大陆” 传播法治正能量

  三年来,李军积极尝试构建社会化未成年人维权工作新机制,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案件圆桌审判、心理评估与干预、亲情会见、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等具有特色的工作制度机制,使“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具体化。未成年犯经教育矫治,绝大多数都能悔罪服判,并最终重返社会,成为遵纪守法、自食其力的公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审理未成年人王某某、牛某抢劫案中,李军发现二人情绪十分消极,表现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于是,她特邀请心理咨询师共同为二人进行连续五次的心理辅导及心理干预,消除了二人抑郁、焦虑、自卑等各种心理困惑。

  李军对有实际困难的涉案未成年人,还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解决,使帮教落到实处。未成年人案犯赵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四个月,缓刑三年。她多次联系相关部门,为赵某协调回到原来的学校继续求学,并对其犯罪记录予以封存。赵某放下思想包袱,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中。之后,李军还多次进行回访,并为其身患疾病的母亲捐款捐物,用真诚的爱心感化、挽救他。如今,赵某因在校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已被一家大型国企招聘,安排工作。

  在审理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李军发现大部分涉案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者其权益受到侵害,很重要的原因是不知法、不懂法。为此,她积极延伸审判职能,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深入学校和社区、村庄,大力开展“送法进校园、社区和村庄” 、预防毒品教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等活动。3年来,活动听众累计达2万余人。

  李军先后19次邀请中小学校学生6千余人次走进法院,参与“感受公正司法威严,争当阳光守法少年”的法院开放日,并发放自制的“法律守护 绿色关爱”等书籍、刊物2.5万册,还举办了“大同市中学生模拟法庭大赛”等一系列活动。她带领的团队——未审庭被团省委、省妇联、省高院等单位联合授予山西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她也先后被授予了“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

  不久前,李军被调到了刑一庭。而在她29年的法院工作中,有15年就在刑一庭从事刑事案件审理工作。“刑一庭案件复杂且量大,这对我又是一次挑战。我现在明显感觉压力大了,有时候整晚都睡不好。睡梦中想到什么,就赶紧爬起来,写在床头的小本儿上。”李军说道。

  如今“重返旧部”,她早已暗暗定下目标:“法官办案必须公正严明,既不能让一个坏人从判决中溜走,也不能让一个好人因判决被冤枉,因此每一起案件都必须追求庭审事实化、案件精品化。”

  (杨景茹/文稿统筹,据央视网、中国长安网、中国审判网等相关内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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