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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厅: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

21世纪经济报道

9月29日央行消息,近日,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批准,《***办公厅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要求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按照问题导向、防控为本、立足国情、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从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法律制度、健全预防措施、严惩违法犯罪活动、深化国际合作、创造良好社会氛围六个方面提出二十余项具体措施,目标是到2020年逐步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适合中国国情、符合国际标准的“三反”法律法规体系,建立职责清晰、权责对等、配合有力的“三反”监管协调合作机制,有效防控洗钱、恐怖融资和逃税风险。

《三反意见》提出的加强反洗钱监管主要措施

《三反意见》提出健全预防措施、有效防控风险,其中最关键的措施就是加强反洗钱监管。反洗钱监管是“三反”工作的重要基础。随着洗钱等非法资金活动的不断演变,反洗钱监管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不断扩大监管范围、创新监管模式、完善监管手段、堵塞监管漏洞。为此,《三反意见》在加强反洗钱监管方面提出了多项政策措施:

一是强调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与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发挥金融监管部门作用,强化对反洗钱义务机构准入环节的合法性审查,加强反洗钱日常合规监管,在行业监管规则中嵌入反洗钱相关要求,构建涵盖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完整监管链条。

二是提出适时扩大反洗钱监管范围。统筹考虑监管资源保障,近期要重点研究建立对非营利性组织、房地产中介机构、贵金属销售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公证机构的反洗钱监管制度,探索适应非金融领域的反洗钱监管模式。

三是进一步完善反洗钱监管模式。强化法人监管措施,优化监管政策传导机制,突出反洗钱义务机构法人总部的重要作用,在法人总部层面强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的反洗钱履职责任,督促反洗钱义务机构加强自我管理、自主管理,建立对新产品、新业务的洗钱风险评估机制,根据风险水平采取有效防控措施。

四是采取多种方式提升监管工作效率。突出防控风险为本,通过开展国家洗钱风险评估查找高风险领域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加强监管投入,提高监管工作效能,促进监管信息的互通共享。

《三反意见》要求严惩违法犯罪活动

按照中央部署,近年来,公安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持续部署推动打击相关犯罪活动,不断强化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形成遏制违法犯罪蔓延的有利态势。

一是持续开展预防、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安部、最高检、最高法已连续三年部署此项专项行动,公安机关运用情报导侦思路,开展信息化应用、数据化实战,加强统筹调度和一体化作战,对洗钱犯罪活动开展集约、深度、全链条打击,破获一批重大案件,抓获一批犯罪嫌疑人,极大震慑了不法分子。

二是严厉打击涉恐融资犯罪活动。按照公安部统筹部署,部分重点省份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打击涉恐融资犯罪专项行动,不断提高发现能力,坚决阻断恐怖组织、恐怖人员和恐怖培训等活动的资金供给。同时,公安机关会同人民银行,协调金融机构开展健全涉恐资金来源动态监控机制,探索信息化时代特征下的新战法,实现打击涉恐融资犯罪向信息化、动态化的全面转型。

三是高度重视、强力推动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是严重的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危害极大,不仅造成国家税款流失,扭曲出口退税的政策效应,还损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治基础,扰乱国家正常经济秩序,影响国家宏观经济决策的准确性,必须坚决打击。根据中央和***部署,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和人民银行建立了***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工作协调机制,紧紧围绕“体制打骗、机制打骗、方法打骗”的总体思路,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和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盘棋”的原则,连续三年联合开展了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专项行动;公安机关在全系统建立起了公安派驻国(地)税联络机制办公室,明确职责任务、建立运行机制,取得了积极成效。公安部门深入开展涉税情报导侦工作,建立涉税类罪分析模型、研判形成精准嫌疑线索,组织对黄金交易、石化等领域突出犯罪和高危地区人员实施的涉税犯罪开展精确打击,相继侦破了一批重大案件,依法严惩了一批犯罪嫌疑人,取得较好成效。下一步,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和人民银行等部门将整合资源,集中优势兵力,持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跨部门、跨区域的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力度,切实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和税收安全。

落实《三反意见》的具体措施和安排

《三反意见》发布后,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和公安部将会同相关部门,依托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研究制定《

2017年6月,人民银行牵头召开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九次全体会议,对落实《三反意见》进行了全面部署,重点推动以下工作:

(一)抓紧完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相关法律法规,补齐制度短板。一方面,要尽快出台特定非金融行业、社会组织和专业服务机构反洗钱制度、联合国金融制裁决议国内执行制度;另一方面,要积极做好反洗钱领域一些长期性法律问题的研究,完善法人和法律安排透明度等相关制度。

(二)推进国家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建立反洗钱战略形成机制。抓紧完成我国首份国家洗钱风险评估报告,推进评估结果转化利用。以风险评估为基础,根据评估发现的风险,制定国家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战略。

(三)按照风险为本的要求,全面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管力度,督促反洗钱义务机构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一是人民银行和各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发挥金融监管部门作用,构建涵盖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完整监管链条;二是进一步完善反洗钱监管模式,强化法人监管措施,优化监管政策传导机制;三是采取多种方式提升监管工作效率,突出问题导向和风险为本,促进监管信息的互通共享。

(四)加强反洗钱部门与相关执法机关之间的相互协作,有效打击洗钱和恐怖融资犯罪,没收各类犯罪资产。一是加强反洗钱监测分析工作,完善反洗钱调查工作流程、优化调查手段,加强洗钱类型分析和风险提示,不断完善各类资金交易监测分析模型。二是要加强相关执法机关之间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可疑交易线索合作机制,建立顺畅的情报信息双向共享渠道。三是要加强情报会商和信息反馈机制,根据线索的使用反馈情况进一步优化反洗钱监测和调查的方法和技术。四是依法加强对洗钱和恐怖融资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判决,加大对各类犯罪资产、收益和工具没收力度。

(五)健全反洗钱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提升反洗钱工作信息化水平。一是探索研究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数据信息共享标准,明确各部门向反洗钱部门提供数据的责任和使用反洗钱相关数据的权限。二是建立相关部门间安全电子化线路,加强数据收集、保存和使用过程中的保密管理和技术防范措施。三是着力拓展反洗钱监测分析数据信息来源,同时依法加强反洗钱监测数据对宏观管理、行政执法、反洗钱监管调查等工作的支持。四是以应对FATF互评估为契机,建立反洗钱工作统计指标体系,形成统计信息汇总、分析和使用机制。

(六)服务外交战略大局,深化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国际合作。进一步深入参与反洗钱国际标准的研究、制定和监督执行,积极参与反洗钱国际和区域性组织内部治理改革和重大决策,稳步推进与重点国家建立反洗钱监管与情报合作机制,督促中资金融机构加强海外分支机构的反洗钱合规管理。

(来源:摘自央行官网)



责任编辑:时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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