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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始终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尺

张大平检察官 新文化记者 王强 摄

    

  9月11日,“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通化地区候选人推介会在通化市人民检察院召开,隆重推介通化地区3名候选人。通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姜洪涛对候选人张大平、张贵洲、王宾军给予高度评价。通化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孟祥东表示,通过弘扬检察正能量,使人民群众在了解这些先进典型事迹的同时,进一步了解检察工作,支持检察事业,为通化检察工作创新跃升提供浓厚的社会氛围和舆论保障。


查微析细 严把证据关

  2002年,张大平在办理一起抢劫出租车司机案件中,发现其中两名犯罪嫌疑人有串供的嫌疑。通过工作,他在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肖某某要送给另一名犯罪嫌疑人王某的一套内衣裤中找到了证据———一封用废烟盒写的串供信。该串供信等相关证据在庭审中被当庭采纳,作为定案的有力依据。

  2003年,一起多人参与的抢劫、盗窃案关键证据存在明显缺陷,三名犯罪嫌疑人对部分事实翻供,在开脱自己的同时互相推卸责任,造成事实不清,而能证明此事的同案嫌疑人崔某某却因肺结核开放性传染期晚期、生命垂危,被取保候审,居住在偏僻农村的家里。其间正值“非典”肆虐,张大平为了保证诉讼正常进行,与侦查人员驱车近200公里,又步行1小时到达崔某某家中,在病床前完成了对崔某某的讯问,固定了证据。开庭时,崔某某临终前的口供成了有力武器,三名翻供的犯罪嫌疑人均被判有罪。

  在一起6人被杀害的公安部、最高检督办的某系列杀人案中,张大平严格把握证据标准,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14名犯罪嫌疑人中的6人,经审查认为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并建议侦查机关撤回起诉。经多次汇报沟通,该意见取得了上级部门的支持和侦查机关的认同,确保了起诉案件的质量,该庭被评为全省“十佳公诉庭”。


3年处理信访案件400余件

  张大平在担任控申处处长期间,始终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尺,秉持高度的责任心和正义感,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努力把人民群众反应的问题解决在基层。

  他不断加强接待窗口文化建设,努力做到文明接访、热情接访、亲民接访,多次为特困来访人员提供返程路费;接待情绪激动的当事人,他依法合情合理地予以解答,全力化解社会矛盾。3年间采取分流、交办、转办等方式处理各类信访案件400余件。对检察机关自身的错误不遮丑不护短,勇于纠错,办理赔偿案件4起,依法赔偿信访人近20余万元。依法纠正不服下级院绝对不起诉决定申诉案件一起,依法变更为存疑不起诉;纠正不服下级院存疑不起诉决定申诉案件一起,被不起诉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保证了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在主持公诉工作期间,张大平把培养提高年轻干警业务能力和水平作为自己的主要工作任务,一年内公诉处先后有10人立功受奖,并取得多项集体荣誉,被评为全省优秀公诉团队,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优秀公诉团队。先后被推荐为全市青年文明号、通化市平安建设先进基层单位、青少年维权岗、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岗、巾帼文明岗,并被通化市政府授予集体二等功,真正实现了事业上的共同进步。

  新文化记者 卢红


   职务:通化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主任检察官

   人物一句话:我生而平凡,但我要在平凡中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一路前行!

   家人的评价:他对工作有着极强的敬业精神,不做好绝不罢休。

   领导和同事的评价:在哪个岗位上都尽职尽责,从不推脱。

   推荐理由:张大平办理了“5·01”如家快捷酒店放火案、“红通五号”闫永明职务侵占案等重大案件,本人也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2次、个人二等功1次和个人三等功5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先后被评为省、市两级检察业务尖子、市级优秀公诉人,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刑事申诉检察人才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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