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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纠纷一朝结 送上锦旗谢法官

上林县西燕镇云储庄十余名村民代表将锦旗送到上林县人民法院法官手中。

  2018年1月24日,上林县西燕镇云储庄十余名村民代表,手持锦旗来到上林县人民法院,感谢法官为他们成功调解了纠纷。

  2014年,广西路桥公司在修建“来马”高速公路过程中,在上林县西燕镇路段一路基进行爆破作业时,造成爆破点周边附近的西燕镇云储庄部分村民房屋不同程度的损坏。在西燕镇政府及村委的组织协调下,一些受损房屋的村民与路桥公司曾达成过赔偿协议,不少村民已经按照赔偿协议获得了赔偿款,但是仍有部分村民认为赔偿数额过低,拒绝签字领取赔偿款。随后,部分村民向上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广西路桥公司赔偿相应的费用。期间,因房屋鉴定费用等问题,该案撤诉。在双方多次协商不下的情况下,2017年8月,34户村民再次将该案诉至上林县人民法院。

  主审法官对案件材料进行仔细的审阅后认为,如果机械办案,通过第三方机构鉴定评估财产损害价值,很有可能赔偿费用远不及鉴定费,一判了之后,也难以达到“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于是,决定本案审理以应以减轻村民诉累,化解双方矛盾为工作的出发点,通过调解方式,开展群体性纠纷处理工作。为此,法官把“坐堂办案”改为“现场办案”。主管院长、承办法官多次深入实地查看现场,向项目部、村委会了解情况后,通过多方努力耐心细致地做原、被告思想工作,抓住双方当事人现实情况。指出被告爆破作业后对原告房屋造成损害的事实,同时劝导原告减轻诉累、减少涉诉成本等。

  经过多次耐心细致的说理分析,绝大多数的农户同意了自行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剩下少数受损较为严重的农户,采取建议原被告适当通过提高赔偿数额,或者经过进行评估鉴定具体确定赔偿标准和数额,双方对此方案均予以认可,在多次组织协商调解后最终34个案件中有32个案件以调解的方式结案。

  最终,该路桥系列案取得了案结事了的最佳办案效果,同时,这一长达3年的矛盾纠纷的化解亦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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