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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涉嫌受贿被查上司纪委领导等4名上级被追责

  原标题:中央纪委问责的“层次感”

  撰文 | 高语阳

  6月27日,中央纪委公开曝光七起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案例,这是今年以来中央纪委首次曝光此类案例。 

  去年,中央纪委两次曝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的典型案例,一次在7月,一次在2月,都是六起案例。 

  大体来说,中央纪委公开曝光的案例不算多,但政知见(微信ID:bqzhengzhiju)注意到,这次新曝光的七起案例看点倒不少,而且,也能显现出一些纪委问责的大趋势。

  省高院女副院长被处分

  最新曝光的七起案例中,职位级别相对较高被问责的是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覃文萍,她是正厅级干部。 

  2013年8月至2014年11月,覃文萍分管的湖北省法官进修学院、省法院基建办先后有4批次22人借公务考察之机公款旅游,覃文萍在相关人员请示考察事项时,没有要求提交考察方案,且在发生问题后未予纠正,仍签批同意报销有关费用。 

  除此之外,2016年4月,省法院食堂发生违规同城接待问题,覃文萍在主持研究整改措施时,同意将同城接待单据更换为虚假的非同城接待单据,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覃文萍分管的民一庭、机关服务中心等部门存在领导干部违规收受酒店消费卡、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问题,其本人还有违规重复享受福利住房政策的问题。 

  她在去年9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等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覃文萍是女干部,1967年出生,今年51岁,她政法系统工作经验丰富,从县法院书记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到市中院副院长、院长,2005年她出任湖北汉江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晋升副厅级。2009年调任湖北省高院副院长,2013年4月出任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成为正厅级干部。 

  在湖北省高院官网上,党组副书记覃文萍也是排名第一的副院长。在中央纪委官网的曝光中还指出,这七起问责案例,暴露出当前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仍然存在管党治党责任虚化、表态多落实差、压力传导不到位等问题,说明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必须持之以恒、毫不动摇。

  一人违规四位上级领导被问责

  除了职级相对较高的干部,还有涉及干部人数较多的,体现在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的一起案例中,可以概括为,因一人违反规定四位领导被问责。 

  起因是在去年6月,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环保分局局长浦燕泳因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期间擅自离岗、参与赌博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等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因此事,蒲燕泳的四位上级领导被问责。首先是他的分管领导,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沈伟良,他分管经济发展、环保等工作,据通报,沈伟良在听到浦燕泳经常不在岗、沉迷打麻将及介绍企业做环保业务等情况的反映后,没有深入了解和纠正。 

  第二位是蒲燕泳的“顶头上司”经济发展局局长辛浩军,她对浦燕泳及其他多名工作人员缺乏有效管理和监督,致使违纪违法问题多发。 

  第三位是纪委领导,开发区纪工委书记胡文俊,他在多次听到浦燕泳与管理和服务对象有不正当往来问题的反映后,仅对其提醒谈话,未采取进一步措施调查核实。 

  第四位是主持开发区日常工作的、被问责的人中级别最高的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杨建平。 

  2017年8月、9月,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主持开发区日常工作的杨建平被诫勉谈话,沈伟良、辛浩军、胡文俊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这次处理可以说是相当彻底了,从直管领导到分管领导,再到纪委领导和主持工作的“一把手”,全部承担了相应责任。

  问责的“层次感”

  如果说对湖北省高院副院长覃文萍的问责是在“点”上的力度,那么对惠山区几位领导的问责就是“面”上的力度了。 

  中央纪委一直强调,要坚持行使权力和担当责任相统一,真正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紧紧咬住“责任”二字,抓住“问责”这个要害,扭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这个“牛鼻子”,强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政治自觉。 

  那么,这种有“点”有“面”的问责很能说明问题了。 

  而且,通过刚才政知见(微信ID:bqzhengzhiju)对案例的分层说明,读者应该能感受到问责处理是很有“层次感”的。 

  比如在惠山区的这起案例中,最终杨建平被诫勉谈话, 沈伟良、辛浩军、胡文俊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在湖北省高院的案例中,覃文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这是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把握。我们知道,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在第四十条中,增写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调整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严重违纪、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要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分层次设防、分类处理。 

  “四种形态”注重的是要抓早抓小,在问题还在苗头状态的时候就对症下药。从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到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再到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以及第四种形态对于严重违纪涉嫌违法者立案审查。基本上是对应问题的严重性递增,而所涉及人数递减,是在注重从“小”的倾向性的问题上动手,避免出现“大”的问题。

  从中央到各省份

  “四种形态”同时也是对落实主体责任提出的更高要求。 

  根据《中国纪检监察报》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解读,各级党委(党组)通过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通过开展谈话函询、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以红脸出汗的形式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达到教育和挽救干部的目的。 

  红脸出汗的背后,就是党委(党组)加强党内监督的责任担当。 

  2016年10月新修订后施行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用专门的章节规定了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的职责任务。《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这是党内法规首次明确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的主体责任。 

  就各省份来说,也已经在用各种措施落实主体责任。 

  例如今年上半年,河北省委常委带队专项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组成12个检查组,全部由省委常委带队,对13个市和雄安新区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而且河北省要求,从审定考核方案,到检查后听取汇报研究反馈意见,再到出席反馈会议,带着问题面对面讲责任、提要求,省委常委都要全程指导和参加,传导责任压力。 

  5月,天津集体约谈主体责任考核排名靠后单位一把手。天津市委书记李鸿忠,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国清等市领导分别对2017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排名靠后的10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 

  此前,天津对局级以上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按区委、市直机关、市委办局系列排序,排名靠后的2个区委、8个市直机关和委办局党委(党组)书记被约谈。按照分工,李鸿忠约谈了宁河区、河北区区委书记,张国清约谈了市政府办公厅、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金融局、市市容园林委党委(党组)书记。

  市委要求,受约谈单位要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1个月内报市委、市纪委。

  从中央到各省,都在强调主体责任的落实,未来的案例中,或许会有更多看点。

  资料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 

  校对 | 李喆

 

责任编辑:张义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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