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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法院打赢岁末年初集中执行攻坚战


    岁末年初,既是惠州外来务工人员返乡的高峰期,也是申请执行人扎堆索债的忙乱季。日前,在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下,惠州两级法院积极开展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保险待遇等八类案件进行重点执行,为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保驾护航。

    集中执行行动中,两级法院结合地域特色,坚持司法为民意识,创新工作机制,依法运用各种强制措施,一场场穷尽执行线索、穷尽执行措施、穷尽机制构建的“向涉民生执行案件宣战”活动全面展开。

    ●撰文:卢慧 卢思莹

    三次查询最终“智取”足额工资款

    2017年4月24日,黄某、潘某、苏某、谭某4人拿着仲裁裁决书向龙门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工资款共计22400元。

    龙门县法院立案执行后,承办执行法官在了解被申请执行人曾某的饭店倒闭,本人也跑路后,于2017年5月31日查询到曾某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户有存款5349.59元,此外暂未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考虑到经营者曾某银行账户存款尚不足以维护申请人全额权益,若冒然扣划该账户可能会引起经营者曾某的注意,恐其不再通过其银行账户存取交易,于是承办法官决定暂不扣划,而是将经营者曾某名下的所有银行账户冻结。

    去年6月7日,承办法官发起第二次财产查询时发现账户存款仍不足,于是约谈几名申请执行人,在解释协调后,几名申请人最终达成统一意见,暂时不扣划,以免打草惊蛇。

    当年,8月21日,龙门县法院发起第三次财产查询,查到曾某邮政账户有2万余元,刚好足额扣划,随即通过人民法院执行事项委托系统向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发起了委托执行,通过网上委托,信息即时送达。很快,在该院的协助下成功足额扣划了申请标的款。

    至此,这起历时10个月的案件得以顺利执结。“承办法官及其团队工作人员积极履行职责,本着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在执行过程中注重细节,主动服务,将司法为民真正落到实处。”龙门县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正是结合信息科技技术和完善的执行配套措施,案件最终得以顺利执结。

    快速执行机制促当事人10天获赔

    “没想到才10天就拿到了赔偿款,真的非常感谢!”日前,申请执行人文某收到赔偿款后,向大亚湾法院送来“尽职尽责、司法为民”的感谢信。如此高效的执行成果还得益于大亚湾法院建立简单案件快速执行工作机制。

    2016年10月6日,原告文某、被告吕某和案外人宁某因装修板材问题发生争吵,引发打架。吕某首先与宁某发生肢体冲突,后又用拳头敲打文某的额头,致使原告文某头部受伤,经医院诊断为脑震荡,住院10天,花去医疗费共11096.92元。法院判决吕某赔偿原告文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4830元。吕某未按期支付赔偿费。2017年12月5日,文某向大亚湾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大亚湾法院认为此案属于简单案件,符合快速执行的标准。执行法官通过查询银行信息,及时冻结了吕某的银行账户,同时联系到吕某,向他说明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将强制扣划其财产,同时可能受到处罚。去年12月15日,吕某联系到法院主动履行了全部赔偿款。仅10天此案便圆满执结。

    “通过对执行案件的科学分流,使简单案件快执快结,有效提高了执行效率。”大亚湾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正是建立简单案件快速执行工作机制,才实现了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

    综合应用强制手段释放执行魄力

    日前,申请执行人莫女士一次性收到一笔684965元执行款,这是她弟弟的死亡丧葬补助金和工亡补助金。拿到钱时,莫女士的内心感到莫大安慰。

    莫女士的弟弟小莫是被执行人惠州某农业有限公司的一名割菜工人。2016年4月7日,小莫在工作的过程中突然感到不适,本想回宿舍稍作休息,没想到一躺下去就再也没有醒过来。其后,惠州市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伤认定书,认为小莫的死亡属于工伤,按规定享受工伤待遇。经惠州市惠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惠州某农业有限公司需要一次性支付小莫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金以及工亡补助金,但公司方迟迟不肯履行相应义务。2017年3月,莫女士向惠阳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考虑到小莫的死亡让全家失去了经济支柱,惠阳区法院加快执行速度,依法向惠州某农业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采取了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执行措施。同时,惠阳区法院还拓宽执行思路,考虑被申请执行人公司法定代表人需要频繁出入境的特点,多次传唤被执行人,告知将采取边控措施予以限制。最终,在法院的威慑和督促下,被执行人最终将丧葬补助金、工亡补助金及利息等一次性汇入法院账户。

    “岁末年初正是旅游消费、餐饮消费和其它高消费活动集中的时期。”惠阳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在集中执行行动中,该院充分利用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方式,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制裁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

    两周执结标的逾130万元

    多措并举、连续奋战、集中办案……为期两周的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已取得初步成效,面对不履行就拘留的威慑,全市两级法院共有2宗案件达成和解,全部履行的有10宗案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限制高消费145人,执结标的达到130.79万元。

    “通过向涉民生案件‘老赖’集中亮剑,法院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也为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保驾护航。”惠州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方面,充分利用执行信息化建设成果,通过网上“点对点”协助执行查控机制,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并及时采取查封、冻结措施,同时从交通工具的选择、高消费、出入境等方面进行限制,打出信用惩戒的“组合拳”;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法律赋予法院执行工作的职权,依法用足司法拘留、罚款、强制拘传、强制搜查、强制审计、强制搬迁等执行措施,形成了打击拒执行为的高压态势。

    精准打击有力度、涉及民生有速度、用心执行有温度、因案制宜有深度……该负责人介绍,自去年底“雷霆”专项执行行动至岁末年初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执行一案、震慑一片”的威力明显,专项执行行动成效凸显,不断强化执行工作将成为维护民计民生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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