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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获刑9年将二审 被指用成都市官员影响力受贿

  原标题:被指利用成都市官员影响力受贿 商人获刑9年二审开庭

  新京报讯(记者 左燕燕)因被指控利用与成都市原市委副书记李昆学密切关系,收受贿赂,商人朱世雄被法院认定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9年,朱世雄提起上诉。新京报记者从朱世雄的律师处获悉,1月24日下午2时许,该案二审将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15年9月1日,朱世雄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刑拘,涉嫌的罪名几经变更后,2017年5月,该案一审开庭审理,朱世雄的涉嫌罪名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检方指控,朱世雄于上世纪90年代与李昆学认识,两人成为朋友。2006年,成都西域大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域公司)总经理孟良欲开发拉德方斯项目,找到与时任高新区党工委书记李昆学关系密切的朱世雄,希望帮忙协调关系,承诺给予感谢费和协调经费。

  后朱世雄带着孟良等人找到李昆学,得到了李的支持。在李昆学的推动下,西域大厦取得和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公司)的合作开发权。2009年,西域公司成功开发出拉德方斯大楼,并成为成都地标性建筑。此后,孟良以“咨询费”的名义,分期支付朱世雄费用。

  一审中,朱世雄自始至终都坚持在拉德方斯项目之前,他与李昆学没有接触和往来。朱世雄认为,他和李昆学不是“关系密切的人”,不符合利用影响力受贿的主体条件。

  朱世雄的辩护律师朱明勇提供的材料显示,李昆学在检察院的询问笔录中称,“我和朱世雄1995年左右就经人介绍认识了,但当时交往不多,基本没什么来往。直到2005年的一天,我当时是高新区党工委书记,朱世雄因为拉德方斯项目到办公室找我,我们之间才开始接触。”

  朱世雄案一审开庭后,2017年9月15日,成都市原市委副书记李昆学,被法院认定为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三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在指控罪名中,包括他任高新区党工委书记时接受朱世雄等人请托,同意西域公司与高投公司合作开发建设拉德方斯项目。

  2017年12月13日,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对朱世雄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朱世雄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被处罚金200万。

  因不服一审判决,朱世雄提起上诉,新京报记者从其辩护律师处获悉,1月24日下午2点,该案二审将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朱明勇律师认为,朱世雄与西域公司合作开发拉德方斯项目,由他负责项目的初设创意,以及和高新区政府的协调,从而获取咨询费用,不构成受贿,希望二审法院查清案件事实。

  新京报记者电话联系本案的二审法官,对方表示,目前案件仍在审理过程中,在案件审结之前,不能接受媒体采访。

  新京报记者 左燕燕  

 

责任编辑: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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