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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西宁开启外来务工人员“租房落户”通道

  新华社西宁1月26日电(金沁春、徐文婷)记者从青海省西宁市公安局获悉,为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西宁市推出了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租房落户”的政策。

  根据《西宁市户口迁入政策实施细则》,凡在西宁市租住已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租赁备案手续的房屋内,已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满1年、在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满1年,且连续交纳养老保险3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允许本人、配偶及其未婚子女落户;凡被西宁市行政区域内行政、企(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聘用满1年,且交纳养老保险3年以上的员工,允许本人在集体户落户,有稳定住所的允许本人、配偶及其未婚子女落户。

  此外,西宁市还推出了针对高层次人才、当地急需的技术工人、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等以人才保留为目的的新落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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