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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单删差评怕重罚更怕必罚

面对网上让人眼花缭乱的商品,很多人都将销量和评价视为下单的重要参考。然而有一群人却抓住这一点,利用“刷单”“删差评”“炒信”等不法手段欺骗消费者,进而牟取暴利。11月4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闭幕会上,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如果不法商家还有删差评、刷单等行为,最高可能被罚200万元。(11月5日《北京青年报》)
   “双11”就要到了,又是评价系统发挥重要作用的时候了,有些商家却开始利用“刷单”“删差评”“炒信”等不法手段欺骗消费者。如果电商失信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不仅会伤害消费者的知情权,而且会让老实做生意的商家利益受损。长期以往,必然发生“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
   而对于失信商家来说,最高可罚200万元,可谓“无法承受之重”。难怪有人评价,这条法规一出,“那些刷单删差评的人在瑟瑟发抖”。问题的关键是,如果恶意刷单行为被揭露受惩罚,只是像买彩票一样靠运气,恐怕不能传递出足够的威慑力。
   应该说,这些年来,方方面面对于电商失信行为,态度还是明确的。但是提到效果,只能“莞尔一笑”了。原因就在于一点,威慑并没有从纸上走向现实,对于很多失信商家来说,被惩处只是小概率事件。正是由于侥幸心理的存在,导致失信行为屡禁不止。
   对电商失信问题,重罚是必要的,必罚也必不可少。也可以说,电商失信必罚比失信重罚还重要。鉴于当前电商失信问题的严重性以及性质的恶劣性,确实需要重罚,可如果没有必罚作基础,那么重罚也就成为无源之水。况且,现在重罚的重点放在商家身上,其实,“打蛇要打七寸”,也不要放过平台的责任。对于失信商家需要严厉查处,对于存在大量失信问题的电商平台,也要严厉查处,乃至暂停营业,“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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