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已由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年7月21日通过,现予公布。本条例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7月25日深圳坪山区劳务中介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