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沙母婴资讯网聚沙母婴资讯网

我省再次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根据气象预报和汛情发展趋势,省防指8月12日研究决定:自8月12日15时起,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省防指要求,各市州防指及省防指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要求,积极做好应对工作,确保度汛安全。

  6月22日,我省也曾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此后逐步提升至Ⅱ级。在成功抵御那场超历史暴雨洪水灾害后,我省从7月中下旬开始进入干旱“模式”,部分市州、县市启动了抗旱应急响应。如今,受旱总体上基本解除,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再次启动。

深圳南头人力资源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