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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湘平:只要肯学,多晚都不迟

    只要肯学、努力奋斗,多晚都不迟。   ——谷湘平

    工作中的谷湘平。  记者 王智芳 摄


    半道转行,靠着自学法律知识,成为了一名劳动人事仲裁员,撑起了“一个人的仲裁院”;每年接待群众近千人次,办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80余起;他先后四次远赴他省为农民工代言,办理了一件又一件“千里之外的劳动维权”案件……他,就是衡阳市衡山县人社局劳动人事仲裁院主任谷湘平。

    勤学习,实现人生轨迹蜕变

    对于谷湘平来说,如果由一名下岗青年转变成一名编制内人员,是他人生第一次“蜕变”,那么自从他十多年前开始接触劳动仲裁工作到成为一名优秀的“法治人物”,便是他人生的第二次“蜕变”。

    现年50岁的谷湘平,1989年参加工作。2003年下岗后,谷湘平被原衡山县劳动局临聘为局办秘书,兼任局仲裁股书记员。2011年5月,任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股股长,负责劳动仲裁工作。2015年3月至今,担任县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主任。

    为了学好专业知识,应对新岗位的挑战,谷湘平给自己制定了一套严格的学习计划,跑书店自学、拜师培训、练习法律文书写作等成了他提升专业水准和业务能力的新常态。同时,利用休息时间关注《今日说法》《中国法律文书网》《人民法院报》等案例介绍,利用自己兼任县人民陪审员、县纪委信息员等机会,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通过系统自学,他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具备了驾驭疑难案件庭审能力。

    善调解,为群众撑“保护伞”

    调解是近年来处理劳动争议大力提倡的一个手段。谷湘平发挥善于做思想工作的特长,对所有来访的劳动争议案件都先予以调解。同时,在工作实践中摸索创新了一套“接诉前调解、立案前调解、庭审中调解、裁决前调解”的“四调工作法”,不厌其烦地做双方当事人工作。虽然他的工作量成倍增加,却有力地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在他经手的近千件案件中,调解及撤诉占处理案件总数的83.27%,当事人双方都非常满意。

    2014年5月,衡山县某纸业有限公司戴小林、成伏生等员工因工资被拖欠、加班工资未支付、社会保险金未缴纳等与公司引发争议。谷湘平依据劳动法律法规,多次调解终于做通工作,成功化解一起涉案标的294万元、涉及32名农民工权益的重大劳动争议案。

    从事仲裁工作15年来,谷湘平对如何调解自有一套心得,比如,法、理、情巧妙融合,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做到对案件事实、法律规定和当事人心理三个“心中有数”……他还经常把“流动仲裁庭”开到县直机关、乡镇,甚至到田间地头,方便为劳动争议双方调解办案。

    ■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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