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沙母婴资讯网聚沙母婴资讯网

广州名城保护条例实施方案公布,私有历史建筑修缮将有补助

大洋网讯 历史建筑修缮补助出炉终于有了明确的时间表,昨日,《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实施工作方案》在市国土规划委网站公布,其中明确,在2019年底前要出台非国有历史建筑修缮补助具体办法,对非国有历史建筑的修缮按照建筑面积给予定额补助。

私有历史建筑 修缮将有利好

在2019年12月31日前,出台非国有历史建筑修缮补助具体办法,对非国有历史建筑的修缮按照建筑面积给予定额补助,明确相关补助标准。

各区政府要向保护责任人免费提供历史建筑修缮技术咨询服务。

历史建筑正式公布6个月内确定保护责任人,根据历史建筑年度修缮计划通知保护责任人对历史建筑进行修缮,保护责任人不按照规定进行修缮的,历史建筑所在地的区房管部门可以对其进行修缮,费用由保护责任人承担。

修缮:

政府制定修缮计划 免费提供技术咨询

据了解,《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是广州名城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市国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实施方案的出台,是对《名城条例》的进一步细化,同时补足修缮监管、修缮补助、修缮利用审批等工作短板。其中明确规定,历史建筑正式公布6个月内确定保护责任人,并予以书面告知,形成保护责任人名单,并在区房管、区规划、区城管和街道办备案。

方案还明确,建立历史建筑结构安全年度核查制度,在听取保护责任人意见后制定年度修缮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历史建筑年度修缮计划通知保护责任人对历史建筑进行修缮,保护责任人不按照规定进行修缮的,历史建筑所在地的区房管部门可以对其进行修缮,费用由保护责任人承担。

实际上,广州已公布的历史建筑中,很大比例是私人所有,不少业主受到修缮费用困扰。本次实施方案中首次明确,在2019年12月31日前,出台非国有历史建筑修缮补助具体办法,对非国有历史建筑的修缮按照建筑面积给予定额补助,明确相关补助标准。同时,各区政府要向保护责任人免费提供历史建筑修缮技术咨询服务,依法依规组织审核历史建筑的修缮设计、施工方案,并对修缮进行巡查。

预保护:

发现有价值老建筑可报告7日内专家评审

预保护制度是《名城条例》中的重要内容,旨在对有价值的老建筑给予提前保护。本次实施方案对这一制度进行细化,要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接到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保护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建筑群、村、镇的报告后,立即通知所在地的区政府;区政府在接到通知后的7日内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经核实具有保护价值的,将其确定为预保护对象,并立即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按规定发出预先保护通知后,在当地居委会、村委会的公示栏进行公示,当地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展日常巡查和保护工作。在预先保护通知发出之日起12个月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预先保护对象开展申报工作。

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及《名城条例》的要求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的保护规划,并依程序报批。经批准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可作为该街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批准的历史建筑、历史风貌区的保护规划可作为该段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在规划管理体系中,控详规是进行行政审批的依据,而此前不少保护规划并没有强制性的作用;本次实施方案明确保护规划可作为控详规后,对区域内的建设管控力度进一步加强。

抓落实:

名城保护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实施方案还强调《名城条例》的落实,明确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分别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将名城保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经费投入。市政府根据各区名城保护工作实际需要,突出重点,统筹安排本市级财政对区级财政的转移支付资金。

同时要严格执行保护规划,加强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各区政府落实保护规划的监督检查,对保护状况进行评估,并每两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情况。并将保护工作成效作为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考核的重要内容。

利用视频监控、遥感监测等手段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历史建筑、历史风貌区和传统村落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筑物、构造物进行监测。建立包含地理信息、地名信息、历史信息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信息系统,并实现信息共享。

文/广报全媒体记者杜娟 通讯员穗国规宣

深圳沙头临时工劳务派遣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