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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构建 法律执业共同体


    南方日报讯 (记者/卢慧 通讯员/卢思莹 周泽锋)日前,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惠州中院”)、惠州市司法局、惠州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市律协”)联合召开新闻部发布会,通报惠州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取得的成果。同时,惠州中院与市律协会签署五项框架协议。

    当天会签的五项框架协议是《关于为刑事案件非法定法援对象提供法律援助的方案》《关于建立律师志愿者参与诉调对接机制的若干规定》《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实施办法》《关于对本市执业律师实行电子送达的协议》以及《关于规范公民代理人参与诉讼活动的若干规定》。

    其中,第一项主要内容是在惠州建立“志愿法律援助人才库”,针对非法定法援对象,但法院认为有必要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的被告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

    第二、第三项规定主要内容是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让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法院调解工作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减少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性,增加矛盾纠纷妥善化解的可能性,进一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律师志愿者参与诉调对接机制主要由基层法院完成,目前由惠城区法院作为试点单位;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则主要在惠州中院实行。

    惠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何学介绍,在构建良性互动关系过程中,惠州法院积极发挥律师群体对推动法治发展的重要作用,对实践中发现的一些突出问题,主动尝试利用协作共赢的方式寻找解决之道。惠州中院于2015年12月出台《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意见》,明确十条措施,截至目前已全部落实。

    近年来,惠州两级法院设立律师免检专门通道,惠州中院设立律师协会驻法院办公室,公安看守所的会见场所得到有效的改善,“会见难”等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惠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周涌表示,协会将建立律师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扩大法律援助的范围;建立律师参与诉前联调志愿者队伍,协助法院接受法律咨询、参与案件调解、化解信访工作等事宜。“希望通过与法院共同聚力构建良性互动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携手推进法治惠州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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