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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女子微信贩卖猕猴幼崽 幼猴死亡买卖双方已被刑拘

  新京报快讯(记者 赵凯迪)3月23日,新京报记者从昆明市森林公安局获悉,昆明森林公安破获一起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女子王某通过微信,将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的幼崽,贩卖给和某某。此后,猕猴幼崽死亡。目前,两人已被昆明市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

  据悉,2017年8月3日,昆明市森林公安局接到线索,有人利用微信朋友圈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接报后,昆明市森林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迅速对被举报的微信号进行调查,确认了王某的身份。

  民警在调查中发现,王某确实存在利用微信帐号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2017年8月2日,王某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上发布了幼猴视频并配有“明年猴价全部上涨,同城喜欢的抓紧”等文字招揽客户。民警将幼猴视频送至云南濒科委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经鉴定该猴子是灵长目猴科猕猴,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通过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幼猴已被王某卖给和某某,民警立即前往丽江找到了和某某本人,经询问得知,其收购的猕猴幼崽已死亡。随后,和某某带民警在小区绿化带内找到了掩埋这只猕猴的地点,并挖出了猕猴使用的奶瓶、尿布以及猕猴的骨骼、毛发等。

  据和某某交代,2017年8月份,和某某通过微信联系上王某,并花费16200元向王某收购了一只猴子(包含运输猴子的费用),后王某将猴子运输至丽江交给了和某某。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和某某和王某的行为因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昆明市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编辑:王中新 王晓琳 校对:陆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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