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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事故e处理”12月起覆盖全市 有利缓解拥堵

今年8月1日,由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汕头保监分局联合推出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线上快捷处理模式——“事故e处理”在“汕头交警”微信公众号正式上线,首先在金平、龙湖两区范围内试行。3个多月来,这个便民服务平台共受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报案84宗(其中交警远程指导定责17宗、自行协商解决67宗),最快的仅5分钟便完成事故处理及理赔全过程,既大大方便了群众,又有利于快速排除事故现场、缓解道路交通拥堵。

记者从昨天下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举办的“事故e处理”平台操作培训会上获悉,从今年12月1日起,“事故e处理”功能将全面覆盖汕头市7个区县,届时每天的上午7时30分至下午7时30分这一时段,在市辖区道路上发生的机动车之间仅造成车物损失且车辆能够移动的道路交通事故,车主可通过关注“汕头交警”微信公众号并选择“事故e处理”功能快速处理,其他情形则应拨打110、122报警处理。

据交警部门介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使用“事故e处理”处理: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及其他设施,车辆未经检验合格,车辆未投保交强险,事故一方肇事逃逸,车辆无号牌、临时号牌或涉嫌假号牌,驾驶人无有效驾驶证或涉嫌持假证,涉嫌酒驾或毒驾,涉嫌保险欺诈等。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车主: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选择“事故e处理”功能时,应按照图例提示清晰拍摄事故双方车辆的侧前方、侧后方、本方车全景、对方车全景、碰撞部位等照片上传,作为交警准确定责的依据。此外,当事各方可拍下对方相关证件和保险凭证,有助于保障自身的权益。当发生了可适用“事故e处理”功能的轻微交通事故时,假如事故车辆驾驶人没有选择快速处理,而是留在现场争论不休,导致道路交通严重拥堵或者发生次生事故,依法将被处以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汕头公宣 编辑: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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