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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检察机关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

  原标题:全国检察机关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招投标设置要求或将调整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机关的反贪反渎和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已转隶至监察委员会,但相应工作的调整还在继续。

  日前,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浙江、广东、贵州、内蒙古等多地检察机关获悉,自2018年8月1日起,全国检察机关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相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查询需要,可到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

  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

  “由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检察机关不再履行职务犯罪预防职能,故检察机关掌握的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和行贿信息已不完整,客观上无法提供全面准确权威的行贿犯罪档案和行贿信息查询结果。根据上级检察院的紧急通知,即日起,停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 8月1日,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公告称,相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查询需要,可到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除了江山市人民检察院之外,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检察院也发布了类似的公告信息。此外,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公告信息还透露,停止该项工作查询的不单单是浙江省的检察机关。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告》称,根据上级检察机关要求,全国检察机关自2018年8月1日起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的公告显示,自2018年8月1日起,检察机关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相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

  此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是招投标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一环。

  为落实《***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要求,推动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有效遏制贿赂犯罪,促进招标投标公平竞争,2015年5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

  《通知》要求,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前,应当对代理机构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部门应当在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确定和招标师注册前,对有关机构和人员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此外,《通知》还要求,行贿犯罪记录应作为招标的资质审查、招标代理机构认定、评标专家入库审查、招标代理机构选定、中标人推荐和确定、招标师注册等活动的重要依据。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业主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各地有关规定,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做出一定时期内限制进入市场、取消投标资格、降低资质等级、不予聘用或注册等处置。

  8月1日,贵州省纳雍县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公告提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方面曾发挥过重要作用。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纳雍县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公告称,鉴于检察机关职能调整,反贪部门转隶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已与检察职能不符,检察机关掌握的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和行贿信息已不完整,客观上无法提供全面准确权威的行贿犯罪档案和行贿信息查询。基于以上原因,检察机关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已将法院的裁判文书全面上网公开,相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查询需要,可以自行查询。

  招投标要求设置或调整

  全国检察机关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对于招投标活动也带来了连锁反应,江苏、广东等地政府部门也紧急下发通知,决定招投标活动暂时停止使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8月2日,江苏省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发通知称,日前,接省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关于暂停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苏建招函[2018]17号)的通知,鉴于全国检察院系统均已暂停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工作,经研究决定暂时停止此项查询工作。

  8月1日,广东省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暂停使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通知》。

  “接市检察院电话通知,各检察机关自2018年8月1日起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为保证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工作正常开展,招投标活动中暂停使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通知如是表述道。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还要求,各招标人在招标文件编制时,暂不再设置关于投标人需要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要求;本通知发文之日已发布招标公告且投标截止时间在2018年8月1日(含2018年8月1日)之后的项目,招标人应及时发布补充通知,明确投标资格审查不再需要投标人提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7月31日,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了《关于在公路工程招标项目暂停使用行贿犯罪档案的通知》。该通知要求,“从2018年8月1日起,在我局进行招标文件备案的项目,暂不再设置关于投标人需要提供行贿犯罪档案的要求;对于我局备案的已经发布招标公告且尚未开标的公路工程项目,因目前缺少行贿犯罪查询途径,招标人、评委无法核实行贿犯罪档案,故行贿犯罪内容不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

  除了东莞、中山外,广东的江门、佛山等地政府部门也要求,各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暂不再设置关于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的要求。

 

责任编辑:桂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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