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沙母婴资讯网聚沙母婴资讯网

财政部副部长回应垃圾处理收费难:拟住建部门征收

  原标题:财政部副部长回应“垃圾处理费收费难”:拟统一由住建部门征收|政解

  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姝)2日下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现场,财政部副部长回应垃圾处理费收费难题时表示,财政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国统一的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拟统一由住建部门征收。

  垃圾处理费收缴率偏低

  近年来,垃圾处理费征缴率低、收费主体不统一等垃圾处理费收费难题一直备受关注。2日下午,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结合审议“固废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举行专题询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何晔晖提出,垃圾处理费是固体废物治理的一个重要环节,但执法检查中发现,当前各地普遍存在生活垃圾收费制度不完善、不健全,收费主体不统一、收费渠道不畅通、收缴率偏低等问题。

  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解释说,“现在生活垃圾的收费制度,主要是在2002年原国家计委和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的两个文件基础上构建而成的,一个是《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二是《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构成了现行的收费制度。《通知》和《意见》要求各地自己结合实际情况来制定具体的收费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向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收取垃圾处理费”。

  张少春坦承,目前垃圾处理费收费制度存在一些问题。“从实施情况看,有些地方把生活垃圾收费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有些地方将其作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来管理。经营服务性收费要体现自愿有偿原则,不具备强制性,因此收费难度大一些,后来这些地方看不行,又改过来,但是没有全改,这就造成了两种收费模式并存。各地收费主体差异比较大,有些是住建、市政、城管这些部门收取,有些是由供水、环卫等企业来收取,还有些是由政府或企业委托小区物业、居委会等单位来收取”。

  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会尽快出台”

  此外,“由于居民居住的分散性,一些无物业小区大量存在,征收垃圾处理费的成本较高,收费制度的强制性和规范性不够,居民缴费意识不强,征收率普遍偏低”,张少春说。

  张少春表示,目前,财政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国统一的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该办法将明确收费性质,将垃圾处理收费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来管理;明确收费主体,考虑统一改为由城市住建部门征收;探索完善收费方式,将垃圾处理费与水费、燃气费和其他收费合并收取。

  “我就想问(全国统一的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什么时候可以出台?”专题询问现场,张少春刚回应完上述内容,何晔晖“插话”追问。

  张少春说,“我们抓紧,现在正在努力,这件事反映比较多,我们会尽快出台”。

责任编辑:霍宇昂

深圳梅沙临时工劳务市场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