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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鹦鹉案”将于3月30日下午二审宣判|沸点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煜)案发近两年后,深圳“鹦鹉案”将迎来终审宣判。今日(3月27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鹦鹉案”当事人辩护律师徐昕及深圳中院确认,该案将于3月30日下午进行二审宣判。

  新京报此前报道,2016年5月,深圳男子王鹏因涉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罪”被刑事拘留。警方调查显示,王鹏此前售出的6只鹦鹉中,有2只为小金太阳鹦鹉,学名绿颊锥尾鹦鹉,属于受保护物种。

  2017年3月30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犯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王鹏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00元。2017年11月6日,案件二审在深圳中院刑事审判区第九法庭开庭,未当庭宣判。之后,案件二审原定于今年2月9日宣判,但深圳中院又通知称,因“客观原因”,“将推迟宣判时间,宣判日期将另行通知。”

  昨日,新京报记者获得一份由深圳中院出具的《延长审限决定通知书》显示,王鹏犯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经过检察院阅卷、检察院建议补充侦查、二审法院报请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廷长审理期限后,案件审限截止2018年1月13日。“因本案不能在2018年1月13日前结案,该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层报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本案二审的审限。近日,本院收到上级法院的书面决定,批准延长审理期限三个月,同意本案的审限截至2018年4月13日。”

  今日中午,王鹏的辩护律师徐昕告诉新京报记者,他接到深圳中院电话通知,案件将于3月30日下午进行二审宣判。随后,新京报记者从深圳中院确认,王鹏所涉案件将于3月30日14时30分在深圳中院刑事审判区第九审判庭二审宣判。

编辑:戴玉玺 杨梓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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