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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使用假币属违法行为国家严厉打击

近日,湛江坡头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以及分局网监、治安出入境管理大队等有关部门的全力支持下,经过月余侦查,成功在赤坎区某住宅小区的快递代收点抓获一名多次通过快递方式购买假币的犯罪嫌疑人,当场从其快递包裹里缴获100张20元面值的崭新假币,并从其随身携带的手提包中发现经过“做旧”处理的10张20元面值假币。

在“飓风2017”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坡头公安分局积极开展有关假币线索的梳理收集工作,并根据工作掌握的信息锁定一名化名“徐某”的人。今年初以来,徐某多次在网上向外省一名卖家购买假币,并通过快递方式寄递到湛江市。今年10月底,卖家向徐某寄来20张20元面值的假币样本,徐某经过“考察”表示满意,于是下单,用300元人民币向对方一次性购入100张20元面值的假币,约定把包裹快递到赤坎区某住宅小区的一间快递代收点。

11月19日上午,坡头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联合分局网监、治安出入境管理大队等有关部门组织警力前往该快递代收点蹲点守候,伺机抓捕。当天上午11时许,一名穿着讲究的中年男子慢条斯理地走进代收点,他戴一副眼镜,随身跨一只深色手提包,径直奔向装有假币的包裹。说时迟,那时快,伏击在旁的便衣民警一拥而上,将“眼镜男”当场制服。除了包裹里崭新的假币外,民警还在其手提包内搜出10张经过他特殊“做旧”处理过的假币。

经审讯,“眼镜男”真实姓名叫杨某林(54岁,江苏连云港市人),他供认了自今年以来先后5次在网上购买20元面值的假币共计750张的犯罪事实。至于购买原因,杨某林称用于日常生活开支。但令民警吃惊的是,这位声称要用假币补贴生活开支的杨某林,竟然是一位月薪过万的企业技术人员,而且家境富裕,人到中年却因为被贪欲之心所累走上犯罪道路。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林因涉嫌购买假币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表示:制售、购买、使用假币严重破坏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危害经济运行,必须给予严厉打击。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伪造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四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四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湛公宣 编辑:小宇)

责任编辑: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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