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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职工最高可申领2000元技能提升补贴

  青岛日报讯 为提升企业职工的职业技能,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近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可分别获得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

  根据政策,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的企业职工,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申领补贴时在本企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技能提升补贴标准根据不同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确定。职工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和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分别为1000元、1500元和2000元。需要注意的是,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不同等级提升层次可分别申请享受技能提升补贴。

  具体政策及申领程序可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青岛就业网查询。

责任编辑: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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