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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东莞首富钱办事的除副省长还有这个“小角色”

  原标题:收东莞首富钱的,除了副省长还有他

  来源:法制晚报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岳三猛)近日,广东原副省长刘志庚受贿案部分细节得到披露:当东莞首富杨志茂准备收购东莞证券股权时,刘提出了5条意见,成功地把杨的竞争对手排除在外。

  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为此,杨志茂付出高达***11万元,后因犯单位行贿罪获刑2年、缓刑3年。收钱的刘志庚被判处无期徒刑,而此事的另一名涉案人——东莞原国资委主任梁建新因受贿410万港币,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刘志庚)

  3***万赃款都花在虫草等药材上

  2月2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梁建新受贿案判决书。这名出生于1953年11月的正处级干部,2005年5月至2011年7月任东莞市国资委主任,2017年7月被捕。

  至于杨志茂,公开资料显示,其为东莞凤岗人,1963年生,曾登上“2015福布斯全球亿万富豪榜”,并且位居东莞首富。披露的资产是14亿美元,但业内人士估计,其财富总值至少100多个亿,近200亿人民币。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11月,东莞证券20%股权欲转让,被东莞首富杨志茂所在的锦龙股份看上。随后,梁建新6次收受杨志茂所送钱财,共计410万港币,折合人民币3***万余元。

  这么多钱,是怎么送的?2007年中秋节前,杨志茂邀请梁建新到一家鲍鱼饭店吃饭,完事后送上一个礼品袋,称里面是公司材料。梁建新说,自己当时也很纠结,想把钱退回去,但怕杨志茂与时任东莞市委书记刘某关系太好,担心被打小报告,只得把钱收下。

(梁建新)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此后,杨志茂以同样的方式给其送钱,每次都是80万元港币。在2010年春节前,杨志茂又给了一个信封,里面是10万港币。至于为何数目急剧缩水,那是因为锦龙股份对东莞证券股权的收购已经完成。杨志茂想通过这种方式,让梁建新明白:以后不会再送钱了。

  看法新闻记者发现,拿到钱后的梁建新并未如部分贪腐官员一样买房、放高利贷,而是到香港购买虫草等高档药材供本人及家属使用。

  原来,他的妻子早在2006年就被诊断为肝炎,后来发展为肝硬化,又查出患有严重的糖尿病。他本人也因喝酒应酬致使身体变差,患有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故而平时用虫草泡水喝。

  市委书记出马,首富成功中标

  看法新闻记者仔细梳理判决书发现,杨志茂收购股权的行动之中,梁建新其实只是个小角色。按照梁的供述:自己虽然是国资委主任,但他只是按照市联席会议和市领导的意图办理。

  而这里提到的市领导,正是上文所述的“东莞时任市委书记刘某”。看法新闻记者根据公开信息得出结论:刘某全名为刘志庚。2004年,刘调到东莞,在此工作7年,先当市长后当书记,直至2011年11月升任广东省副省长。

  2016年2月,刘志庚落马。2017年2月,该案在南宁开庭。检方明确指控:其利用职务便利,为锦龙股份杨志茂等人在股权收购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9 817万余元。3个月后,刘志庚被判处无期徒刑。

(杨志茂)

  他是怎么为杨志茂提供帮助的呢?此前的公开报道,并未提供详细信息。看法新闻记者发现,在梁建新一案里,部分疑问有了答案。其中,最关键的一环是:刘志庚设立条件,将杨志茂的竞争对手排除在外。

  具体来说,东莞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联席会,议讨论东莞证券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起初几次意见不统一。最后,刘志庚提出5条意见:公开招标、民营企业可以持股、国有企业不能参与投标、受让公司必须是上市公司、受让公司需将注册地迁至东莞。

  在梁建新看来,这5个条件将有收购意向的竞争对手排除在外了。大家也都清楚,对锦龙公司的倾向性已经非常明确了。最终,锦龙公司在没有其他投标竞争对手的情况下中标。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是细节是:2017年12月13日,杨志茂因犯单位行贿罪,被南宁铁路运输中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而就在12天后,收了杨志茂400万港币的梁建新,在东莞中院一审获刑5年。

责任编辑:张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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