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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构建巡察 “内控外联”机制

  自巡察工作全面启动以来,丰台区积极构建“内控外联”机制,探索精准高效的工作模式,为今后更大范围的巡察工作奠定扎实有效的经验基础。

  “内控”强化管理

  “内控”机制立足于巡察工作的成效和进度,意在加强巡察干部队伍的建设与工作管理规范化,具体包括“日清日结”与“三会一周报”两项举措。

  区委巡察办基于各巡察组办公地点分散与工作资料繁多的考虑,提出了“日清日结”的工作理念,要求四个区委巡察组每天梳理、汇总当天的工作资料,包括检查、谈话、调研、访谈等内容,对发现疑似问题情况的数量、表现、来源进行集体研讨,对出现的新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及时调整次日工作重点和方向。

  在运用“日清日结”工作的基础上,区委巡察办采用“三会一周报”的工作方法,有效地将巡察工作的划分周期细化到每天每周,同时对履职情况进行动态监督。“三会”由巡察办与巡察组周例会、巡察组“组务会”、巡察组党小组会组成。“一周报”是指问题线索周报告制度,各巡察组在“日清日结”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梳理发现的疑似问题情况,包括来信来访来电收集到的问题、谈话及调阅有关材料中发现的问题,这些问题汇总后每周五向区委巡察办进行报告。

  区委巡察组所在党支部为强化“一岗双责”,发挥党组织的作用,成立5个党小组,区委巡察办与4个巡察组各为一个党小组,定期召开党小组会议,开展党建工作与政治学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加强干部队伍管理。

  “外联”聚合力量

  丰台区巡察工作积极构建“外联”协作机制,着力于信息共享和成果互用,从而形成工作合力,具体包括“全面协作”和“业务协作”两种方式。

  “全面协作”单位包括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信访办5家单位。区委巡察办建立的信息周报告制度,要求巡察过程中各单位保持密切联系,配合巡察工作的开展,各协作单位每周向区委巡察办通报被巡察党组织有关情况,没有需通报新事项时,实行“零报告”。

  “业务协作”单位是巡察工作在政策、信息及专业性较强的问题上需要支持和配合时提供相应支持的单位,包括区直机关工委、区委政法委、区国资委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区委宣传部、区编办、区公安局等区委、区政府职能部门。

  丰台区巡察工作构建的“内控外联”机制是结合区情实际进行的实践性探索,对这些实践成果的制度转化将有效指导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截至目前,已经梳理出《中共丰台区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规范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移交和处置工作的意见》等19项制度。下一步,各巡察组积极推进各项制度的落实,扎实有效地开展巡察工作,确保实现五年内巡察全覆盖的目标。(文/李岗 责任编辑/吴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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