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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受影响

大洋网讯 记者独家报道的《网约车司机也会给乘客打分?》见报后,引发不少市民关注。连日来,有网友和市民就此提出,双向打分制却未提前告知乘客,乘客无法查看自己的评分,这是否侵犯了消费者权益?昨日,广东省消委会表示,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打分,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司乘互评机制”的出现,将会让消费者在监督的过程中心存顾虑,这样将有可能导致“差评”异化成“好评”,消费者的监督权将会受到极大限制,希望网约车公司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目前一些网约车公司采用了这种“司乘互评机制”,司机评价将影响乘客约车,被打“差评”的乘客可能更难打车,而评分星级高的乘客会优先打到车。

对此,广东省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打分,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虽然网约车公司采用‘司乘互评机制’本意是为了更加有效地监督司机和乘客,保障双方的权益,但是如果网约车公司并没有完全告知乘客网约车主也能做出差评,而差评的情况将会影响到约车,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因此这种做法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省消委会也认为,消费者对商家的商品和服务进行评价也是行使监督权的一种举措,“司乘互评机制”的出现,将会让消费者在监督的过程中心存顾虑,这样将有可能导致“差评”异化成“好评”,消费者的监督权将会受到极大限制。另一方面,司机以什么标准对乘客作出评价?如果评价不客观准确,也会直接损害到消费者利益,希望网约车公司对此制定严格标准,监督落实,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信时记者郭苏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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